(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4月6日至10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準考證打印系統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3個月內(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縣人事考試機構或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發票時需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代領人還要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本年度考試大綱在內容上沒有變化,采取網上下載的形式,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成功后可下載考試大綱。
(三)2015年度起,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市取消高級國際商務師職稱評審,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可報經濟系列相應專業的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審,原北京市頒發的高級國際商務師職稱證書繼續有效。
(四)報名條件補充說明
申報條件中所稱的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和學位。
1.全日制畢業生
(1)博士畢業當年可晉升中級職稱,取得財經類中級職稱后滿2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2)碩士畢業滿2年可晉升中級職稱,取得財經類中級職稱后滿5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3)本科畢業滿5年可晉升中級職稱,取得財經類中級職稱后滿5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2.非全日制畢業生
(1)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的財經類中級職稱滿5年或非財經類中級職稱滿10年可申報高級職稱;
(2)專科學歷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專科畢業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財經類中級滿8年,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②專科畢業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非財經類中級(工程師、館員等)8年并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③專科畢業滿10年,從事專業工作滿20年,取得非財經類中級滿10年,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五)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為,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六)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事宜請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進行查詢。
(七)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八)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