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3-25 共1頁
馬來西亞總理:馬航失聯客機南印度洋墜毀
中新網消息,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北京時間24日晚10點召開緊急新聞發布會,他表示,根據新的數據分析,MH370航班在南印度洋墜毀。
另據英國天空新聞(Skynews)此前報道,馬航失聯MH370乘客家屬將乘坐包機前往澳大利亞。
馬航MH370本月8日失聯,各方搜救行動已持續數周。自澳、中、法在南印度海域的衛星圖像發現疑似物體后,在南印度洋的搜救力量加強。
24日,澳大利亞總理宣布,澳方飛機在距離澳大利亞珀斯西南2500公里海域發現兩個物體,一個為圓形,一個為矩形。
當天澳大利亞海軍船只“勝利號”已經抵達相關海域,澳方艦船此前消息稱,這兩個物體最快可能在未來幾小時內被尋獲。(中國新聞網)
馬航至少需賠付每名乘客120萬 國內險企開始理賠
國內商業保險理賠啟動應急通道
每名乘客馬航至少需賠120萬元若飛行員劫機家屬可提起人身損害訴訟
昨晚,保險公司啟動理賠應急通道,據不完全統計,國內24家保險公司約190人次購買了商業險,理賠預估金額超3000萬元人民幣。
此外,馬航至少需賠付每名乘客120萬元。若是飛行員劫機,家屬還可提起人身損害訴訟,馬航將賠付更多。
□保險賠付
1.商業保險無保單也可賠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專業教授庹國柱表示,航空事故的賠償一般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商業保險的賠償,凡購買了保險公司所售的航空意外傷害險或人身意外險的乘客都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第二部分是責任賠償,如果乘客沒有投保任何形式的意外險,則只能獲得此部分的賠償。
對于購買了航意險、人身意外險的客戶(或受益人)可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提出索賠。據了解,自MH370失聯之日起,各個保險公司立即展開排查工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24家保險公司約190人次購買保險(或存在單人購買多家保險公司產品情況)。
庹國柱表示,目前飛機已經確認失事,就商業保險而言,即使家屬沒有找到遇難者投保的保險單,也可以獲得賠償,“保險公司在確認飛機失聯后就開始著手準備賠償了,現在確認為墜毀,預計商業保險部分的賠償很快就可以落實到位”。
2.國內保險公司開始理賠
國內商業保險公司對于此次馬航事件賠償金額暫時沒有最終統計數據。但昨天晚間,中國平安表示,初步確認的客戶數為50人,預估的金額在1245.21萬;中國人壽則表示經排查確認承保該航班中方旅客32人,涉及保單74份,預計給付金額近900萬;中國太保表示,此次馬航事件涉及12位壽險客戶,預計總賠付約404萬元;泰康人壽此前表示排查到12位客戶,預估賠款約450萬元。另外,包括中國人保、新華保險等多家保險公司均表示,將開通綠色通道,配合有關部門空難處理程序。
中國平安昨天晚間已完成首批17位客戶預賠付逾370萬元。
3.責任險每人至少賠120萬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在涉及不同主權國家時,責任賠償應適用國際民航組織發布的《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又稱《蒙特利爾公約》),用兩級責任制度規制航空承運人的責任。按照國際航協的《蒙特利爾公約》,無論航空公司是否有責任,都要向遇難的客戶賠償10萬的特別提款權。如果能夠證明航空公司有責任,航空公司通常都投保了承運人責任保險,承運人如果有責任的話可以得到賠償。但賠償的金額就要根據不同的國家、不同的環境、不同的狀態來進行確定,沒有一定的標準。
據了解,《蒙特利爾公約》第21條規定在損失不是由于承運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過失或者其他不當作為、不作為造成,或完全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情況下,承運人不應當承擔追加責任。如若馬航可以證明失聯事件是恐怖分子所為,或者自身沒有過失,則馬航不需承擔額外賠償。
到目前為止,馬航還沒有提出具體賠償金額。按照國際慣例,航空公司會在空難后先行向家屬給予一定補償,在查明事故責任后再確定最終賠償金額。此次馬航先向乘客家屬發放了3.1萬元慰問金,并承諾這個款項不會從將來的最終賠償中抵扣。
此外,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每名旅客可獲得不超過10萬歐元特別提款權(2009年12月30日起,10萬歐元特別提款權提高至11.31萬歐元,大約120萬元人民幣的損害賠償)。只要造成死亡或者傷害的事故是在航空器上或者在上、下航空器的過程中發生的,承運人不得免除責任。同時,若托運行李時無聲明,行李的毀滅和遺失的賠償以1000歐元特別提款權為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