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1、應試人員應誠信參加考試,遵守考試紀律,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
2、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機動車輛駕駛執照,以及港、澳地區居民身份證、臺灣同胞赴大陸通行證或有效合法護照)進入考場。有效身份證件應與《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登記的身份信息一致。
3、開考前20分鐘入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驗。
4、應試人員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因應試人員錯填、漏填姓名、準考證號,損壞試卷、答卷(答題卡),答題位置錯誤,影響正確評卷評分的,均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5、應試人員自備圓珠筆、簽字筆(藍色或黑色),橡皮、尺具和考試認可計算器。涂寫答題卡須使用2B鉛筆,不得使用涂改液。
6、應試人員須使用考試認可的計算器,進入考場前,須全部清除計算器記憶系統儲存的與精算考試相關的所有信息。
7、應試人員除攜帶必需文具外,不得隨身攜帶任何書籍、筆記、報紙、稿紙、電子用品、通訊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8、考試開考30分鐘后,應試人員不準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內,應試人員不得退場。
9、應試人員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但遇有試卷、答卷(答題卡)分發錯誤或者字跡模糊問題的,可以舉手并經監考人員同意后詢問。
10、應試人員須遵守以下考試紀律:
①不得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②不得在考場內喧嘩、走動或者有其他影響他人的行為;
③不得在考場內以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互打手勢等方式傳遞信息;
④不得窺視、抄襲他人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同意他人抄襲;
⑤不得與他人交換試卷、答卷(答題卡);
⑥不得在規定時間以外答題;
⑦不得在試卷規定以外位置署名,或者以其他方式標注信息;
⑧不得將試題本、答題本、答題卡、草稿本帶出考場;
⑨不得抄寫試題或答案;
⑩不得有其他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11、考試結束時,在監考人員收齊全部試卷、答題紙(卡)并清點無誤宣布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方可退場。
12、應試人員違反相關考試規則,將依據中國精算師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