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本類題共10小題,每小題1分,共10分。請判斷每小題的表述是否正確,并按答題卡要求,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中題號46至55信息點。認為表述正確的,填涂答題卡匯總信息點[√];認為表述錯誤的,填涂答題卡中信息點[×]。每小題答題正確的得1分,答題錯誤的扣0.5分,不答題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
46、46﹒從權利與義務的對應程度來看,經濟法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 )
47、47﹒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48、48﹒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
49、49﹒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在執行行為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的債務,全體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
50、50﹒投資人繳納認購的基金份額的款項時,基金合同生效。( )
51、51﹒按照依法制定的交易規則進行的交易,即使事后發現存在內幕交易的情形,證券交易所也不得改變其交易結果。( )
52、52﹒甲公司根據乙公司的選擇,向丙公司購買了1臺大型設備,出租給乙公司使用,甲、乙公司為此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合同未就設備的維修事項作特別約定,該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部件磨損,須維修。甲公司應承擔維修義務。( )
53、53.計算復合計稅的消費品組成計稅價格時,既要考慮從量的消費稅稅額,又要考慮從價的消費稅稅額。( )
54、54. 某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的工資薪金總額為950萬元,支出的職工福利費為150萬元,在計算該公司201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支出的職工福利費用應據實扣除。( )
55、55﹒國際收支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失衡,以及國民經濟出現或者可能出現嚴重危機時,國家可以對國際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
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56、1. 2010年7月8日,甲、乙、丙擬共同出資設立一有限責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其有關要點如下:(1)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為400萬元;(2)甲、丙各以貨幣100萬元出資。首次出資均為50萬元,其余出資均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付;乙以房屋作價出資200萬元,公司成立后一周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手續。
2010年8月8日,甲、丙依約繳付了首次出資。10月8日,公司成立,10月12日,乙將房屋產權依約轉移給公司。2011年8月5日,甲履行了后續出資義務。2011年底,公司取得可分配紅利100萬元。
2012年1月10日,甲、乙、丙就100萬元紅利的分配發生爭執,此時丙尚未繳付剩余出資。經查,乙作價出資的房屋實際價值僅為100萬元。因公司的章程沒有約定紅利分配方法。甲、乙、丙分別提出了自己的主張:甲認為應按2:2:1的比例分配;乙認為應按1:2:1的比例分配;丙認為應按1:1:1的比例分配。
要求: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章程中約定的首次出資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乙作價出資的房屋實際價值為100萬元,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200萬元,對此,甲、乙、丙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3)對公司可分配的100萬元紅利,甲、乙、丙應按何種比例分配?簡要說明理由。
57、2.中國某企業與外國某企業在中國境內擬共同投資設立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雙方擬訂的合營企業協議中部分條款如下:(1)合營企業投資總額為900萬美元,注冊資本為400萬美元。其中中方出資260萬美元,外方出資140萬美元,雙方一次繳清出資;(2)中方出資方式及數額:現金60萬美元、廠房作價100萬美元,場地使用權作價100萬美元;外方出資方式及數額;以合營企業財產作擔保從銀行取得的貸款70萬美元、工業產權作價70萬美元;(3)合營企業的董事長、副董事長均由中方擔任;(4)合營企業的總經理由外方擔任。
要求: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指出合營企業協議中不符合法律規定之處,簡要說明理由。
58、3.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一借款合同。合同約定:甲企業向乙銀行借款500萬元,借款期限自2009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以及利息支付等事項。張某在借款合同保證人一欄簽字。甲企業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一并抵押給乙銀行,雙方簽訂了抵押合同并辦理了抵押登記。當事人之間未約定擔保權實現的順序。
借款期限屆滿后,甲企業因經營不善,虧損嚴重,無力清償到期借款。乙銀行經調查發現:(1)甲企業可供償債的財產不足100萬元;(2)在借款期間,甲企業將一臺生產設備以市價40萬元出賣給丙公司,并已交付;(3)甲企業另有一臺生產設備,價值50萬元,因操作失誤而嚴重受損,1個月前被送交丁公司修理,但因甲企業未交付10萬元維修費,該生產設備被丁公司留置。
查明情況后,乙銀行于2011年8月20日要求張某承擔保證責任。張某主張:借款債權既有保證擔保,又有甲企業的抵押擔保,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同日,乙銀行分別向丙公司與丁公司主張,就丙公司所購買的生產設備及丁公司所留置的生產設備實現抵押權。丁公司則認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
要求:
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提出乙銀行應先實現抵押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乙銀行是否有權向丙公司就其購買的生產設備主張抵押權?簡要說明理由。
(3)丁公司提出自己有權優先實現留置權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