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判斷題1)
一、判斷題(每小題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
1.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個人獨資企業應當解散。
A.對
B.錯
正確答案:A 解題思路: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是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事由之一。
2.合伙企業在清算期間,可以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3.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經出席合營企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外國合營者可以用勞務作價出資。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根據規定,合營各方都不得用勞務出資。
4.甲、乙、丙三人各投資5萬元成立了一家名小吃店(該店為普通合伙企業),一年后,甲要出國定居,經乙、丙同意將其在飯店的全部財產份額轉讓給其弟弟丁,轉讓金額為8萬元,而乙同時也要求購買,但遭到甲的拒絕。于是,丁取得了甲在飯店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甲轉讓其財產份額的行為符合合伙企業法律規定。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在普通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據此,若乙同意購買,乙應優先于丁以8萬元的價格購得甲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5.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一方欲向合營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時,如合營他方不同意,則欲轉讓出資方可以向合營各方以外的第三方轉讓出資。
A.對
B.錯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時,須經合營他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一方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資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