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2 共1頁
一、單項選擇題(單項選擇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
1.經營者有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價格欺詐行為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 )倍以下的罰款。 |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違反《價格法》的法律責任。經營者有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價格欺詐行為、哄抬價格或變相抬壓價行為的(即經營者禁止的不正當價格行為),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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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擔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
正確答案: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擔保法律制度。債務人親自向原擔保人提供反擔保的,保證不得作為反擔保方式,因此選項A錯誤;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將債務人或者保證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也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因此選項B錯誤;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選項C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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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公司與乙銀行簽訂了一份書面借款合同,后又以甲公司的一幢房屋作為抵押簽訂了抵押合同并依法辦理了登記。不考慮其他因素的情況下,該抵押合同的生效日為( )。 |
正確答案:B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抵押合同的生效。根據規定,以建筑物設定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而抵押合同的效力與登記無關,一般是在抵押合同成立時即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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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各項中,不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的條件的是( )。 |
正確答案: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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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票為見票即付的票據,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 )。 |
正確答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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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備選答案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
6.甲向乙發出要約準備購買乙的電視機,以下各項屬于要約失效的情形有( )。 |
正確答案:A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要約失效的情形。《合同法》規定了要約失效的情形:(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2)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3)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做出承諾;(4)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選項B的情形屬于要約的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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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丁雙方簽訂購銷合同,乙欠丁貨款500萬元,丁要求乙為該項貨款提供權利質押,乙可以用自己擁有的下列( )作為質押權標的進行擔保。 |
正確答案:A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權利質押的標的物范圍。上述四項均可以作為權利質押的標的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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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規定,發行下列證券實行由主承銷商保薦制度的是( )。 |
正確答案:BCD 解題思路:本題考核實行保薦制度的范圍。根據規定,發行人應當就下列事項聘請具有保薦機構資格的證券公司履行保薦職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發行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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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單位國有資產包括( )。 |
正確答案: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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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甲簽發一張匯票給乙,匯票上記載有收款人乙、保證人丙等事項。乙依法承兌后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丁,丁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戊。戊在法定期限內向付款人請求付款,不獲付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應承擔該匯票債務責任的有( )。 |
正確答案: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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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斷題(每小題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類題最低得分為零分) |
11.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
正確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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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合并和減少注冊資本時,都是應當在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內,可以或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
正確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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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延展申報期限也稱補充申報期限,是指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 |
正確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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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公司違反《公司法》規定,在法定的會計賬簿以外另立會計賬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正確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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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在一些經濟法律關系中,經濟法主體從事特定經濟活動時,還須依法取得特定資格。例如,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公民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正確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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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綜合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有計量單位的,應予以標明,標明的計量單位與題中所給的計量單位相同;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凡要求解釋、分析、說明理由的內容,必須有相應的文字闡述) |
16.甲公司從乙公司購買一批貨物。總價款為人民幣200萬元。根據雙方約定,2005年6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40萬元;乙公司于8月8日交貨,甲公司在收貨后10日以內付清余款。 6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開出一張金額為人民幣40萬元的轉賬支票(同城使用)。7月10日,乙公司向付款人A提示付款,付款人A拒絕付款。乙公司在遭到拒絕付款后,遂向甲公司要求重新出票,在甲公司重新出票后,乙公司方獲付款。 8月8日,乙公司按時交貨。8月12日,甲公司將從丙公司背書受讓的一張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的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乙公司。8月13日,乙公司因償還債務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 8月15日,甲公司發現乙公司交付的貨物為偽劣產品,遂即通知付款人B拒絕向上述銀行匯票的持票人付款,但丁公司于8月16日向付款人B提示該匯票請求付款時,付款人B仍然按票面金額向丁公司支付了全部票款。 8月18日,甲公司將貨物退還了乙公司,同時要求乙公司返還貨款及承擔擔保責任;乙公司同意退還貨款,但拒絕承擔擔保責任。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調查:乙公司系由X、Y、Z共同投資設立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于。1999年2月18日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200萬元,其中,x以現金人民幣40萬元出資;Y以房屋折價人民幣80萬元出資,Z以辦公設施折價人民幣80萬元出資。經有關中介機構評估和審定:x出資的現金如數到位;Y出資的房屋價值僅為人民幣30萬元;z出資的辦公設施實際價值只有人民幣2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付款人A拒絕向乙公司支付所持轉讓支票票款的行為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2)付款人B向丁公司支付所持銀行匯票票款的行為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是什么?乙公司應如何承擔擔保責任?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乙公司的股東應如何承擔出資不實的民事責任? |
正確答案: (1)付款人A拒絕向乙公司支付所持轉賬支票票款的行為正確。因為該支票已過提示付款期間,根據《票據法》的有關規定,該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而持票人提示付款的期間已超過10日。 (2)付款人B向丁公司支付所持銀行匯票票款的行為正確。因為票據關系一旦成立之后,即與基礎關系相分離,根據《票據法》的有關規定,只有持有人是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人,票據債務人才可進行抗辯。而丁公司既與甲公司無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又與付款人B無直接的債權債務關系,故付款人不得拒絕向丁公司支付其提示的票款。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是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條款。定金為合同擔保形式的一種,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守約的支付定金方有權要求他方雙倍返還定金。因此,乙公司應向甲公司返還人民幣80萬元。 (4)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作為出資的實物,如果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規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未按規定繳納所認繳出資的股東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Y和Z應補交其出資差額,如果Y和Z或其中之一不能補足該差額時,X和已補交出資的股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與此同時,Y和Z應當向X承擔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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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簡答題(凡要求計算的項目,均須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
17.某銷售商與一家卷煙廠于2006年10月7日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由該卷煙廠向該銷售商提供普通卷煙600箱,貨款60萬元,由該銷售商貼上同類廠家甲級卷煙的商標對外銷售。銷售商為此開具一張60萬元的匯票給卷煙廠,卷煙廠隨后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甲公司用以支付購買煙絲等原料的價款。甲公司收到匯票后將該匯票變造為70萬元背書轉讓給乙公司,以支付其貨款。乙公司再次背書將匯票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被付款人以匯票被變造為由加以拒絕,并做成拒絕證明書。之后,丙公司又將匯票背書轉讓給丁某,丁某在請求承兌時,同樣被付款人以匯票被變造為由加以拒絕。丁某為此準備行使追索權。此時,銷售商因卷煙廠未能全數交付普通卷煙而發生糾紛。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銷售商與卷煙廠訂立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并說明理由。 (2)該買賣合同的效力是否會影響由此而產生的票據關系? (3)丁某可以向哪些人行使追索權?若向其前手丙公司行使追索權,其可追索的費用包括哪些? |
正確答案: (1)銷售商與卷煙廠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因為該合同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違反了《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由于雙方故意違反有關規定,依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依法追繳雙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 (2)該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影響由此而產生的票據關系。因為銷售商與卷煙廠的票據行為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票據關系一旦形成,便與決定其產生的票據基礎關系相分離,合同是否有效,并不影響票據關系的產生。 (3)丁某可以向所有前手行使追索權,包括銷售商、卷煙廠、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若丁某向丙公司行使追索權,則追索的費用包括:被拒絕承兌的匯票金額70萬元;匯票金額自到期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取得拒絕證明書的費用;發出追索通知書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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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試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債權人會議臨時會議的召開條件。 |
正確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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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06年1月18日,華榮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榮公司)從通達公司購進一批貨物,同時向通達公司開具一張商業承兌匯票,用于貨款結算。華榮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時,將付款人填寫為"榮華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出票日期填寫為"貳零零陸年壹月拾捌日",收款人未填寫。后經財務部小劉核對,發現付款人名稱填寫有誤,小劉遂將"榮華"改為"華榮",交予通達公司。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票據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華榮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未填寫收款人名稱是否影響該票據效力?簡要說明理由。 (2)指出華榮公司在匯票出票日期填寫中的錯誤,并寫出正確的填寫格式。 (3)指出華榮公司在更改付款人名稱行為中的不當之處,簡要說明理由。 |
正確答案: (1)華榮公司開具商業承兌匯票未填寫收款人名稱影響票據效力。根據《票據法》的規定,收款人名稱是商業承兌匯票的必須記載事項,未填寫收款人名稱,商業承兌匯票無效。 (2)該商業匯票出票日期的月、日填寫錯誤。正確的填寫格式應為:貳零零陸年零壹月壹拾捌日。 (3)華榮公司更改付款人名稱未予以簽章是錯誤的。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票據上的付款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