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9-06 共1頁
2012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發布通知
2012年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于2012年9月4日網上發布,請考生根據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自行核對是否合格。
一、2012年度上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合格標準如下:
英語、法語、日語、阿拉伯語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口譯(交替傳譯類)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考生須知:
1、科目代碼未填考生根據人社部相關規定按“0”分處理
2、根據人社部12號令,在其他職稱類考試嚴重違紀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內參加所有職稱類考試成績一律無效,按“-4”處理
3、違紀考生根據人社部12號令進行處理。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