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18 共1頁
經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同意,2008年公衛執業助理醫師綜合筆試將繼續使用原《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綱》,命題范圍仍以原《公衛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綱》為依據。
特此通告。
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組織編寫考試用書介紹
2007版公衛助理醫師應試指導(第二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