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配合城市社區建設,貫徹落實《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若干意見》,經征求各省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國家有關部委的意見,我部研究制定了《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基本工作內容(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制定適合本地實際需要的社區衛生服務基本工作內容,并報我部備案。
附件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基本工作內容(附件)
第一條社區衛生診斷在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等社區管理部門組織領導以及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了解社區居民健康狀況,針對社區主要健康問題,制定和實施社區衛生工作計劃。
第二條健康教育
1、針對社區主要健康問題,明確社區健康教育的重點對象、主要內容及適宜方式。
2、開展面向群體和個人的健康教育,指導社區居民糾正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
3、配合開展免疫接種、預防性病艾滋病、無償獻血、生殖健康、禁毒及控煙等宣傳、教育。
第三條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防治
1、開展傳染病、地方病及寄生蟲病的社區防治。
2、執行法定傳染病登記與報告制度,并協助開展漏報調查。
3、配合有關部門對傳染源予以隔離以及對疫源地進行消毒。
4、指導恢復期病人定期復查并隨訪。
5、開展計劃免疫等免疫接種工作。
第四條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
1、開展健康指導、行為干預。
2、開展重點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高危人群監測。
3、對重點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患者實施規范化管理。
4、對恢復期病人進行隨訪。
第五條精神衛生
1、開展精神衛生咨詢、宣傳與教育。
2、早期發現精神疾患,根據需要及時轉診。
3、配合開展康復期精神疾患的監護和社區康復。
第六條婦女保健
1、圍婚期保健:開展婚前衛生咨詢與指導;進行婚前醫學檢查宣傳;開展婚后衛生指導與生育咨詢。
2、產前保健:了解孕婦的基本健康狀況和生育狀況;早孕初查并建冊;開展孕婦及其家庭的保健指導。
3、產后保健:開展產后家庭訪視,提供產后恢復、產后避孕、家庭生活調整等方面的指導。
4、更年期保健:提供有關生理和心理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咨詢;指導更年期婦女合理就醫、飲食、鍛煉和用藥。
5、配合上級醫療保健機構開展婦科疾病的篩查。
第七條兒童保健
1、新生兒期保健:新生兒訪視及護理指導;母乳喂養咨詢及指導。
2、嬰幼兒期保健:早期教育;輔食添加及營養指導;生長發育評價。
3、學齡前期保健:心理發育指導及咨詢;生長發育監測;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的指導。
4、學齡期保健:與家長配合開展性啟蒙教育和性心理咨詢等。
5、兒童各期常見病、多發病及意外傷害的預防指導。
第八條老年保健
1、了解社區老年人的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
2、指導老年人進行疾病預防和自我保健。
3、指導意外傷害的預防、自救和他救。
第九條社區醫療
1、提供一般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的醫療服務。
2、疑難病癥的轉診。
3、急危重癥的現場緊急救護及轉診。
4、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醫療服務。
第十條社區康復
1、了解社區殘疾人等功能障礙患者的基本情況和醫療康復需求。
2、以軀體運動功能、日常生活活動能力及心理適應能力為重點,提供康復治療和咨詢。
第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1、在夫妻雙方知情選擇的前提下,指導夫妻雙方避孕、節育。
2、提供避孕藥具以及相關咨詢。
第十二條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工作。
第十三條根據居民需求、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條件,提供其它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和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