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計價格[2001]202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委、物價局、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
根據各地上報的意見,我們組織有關專家對《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試行)》進行了修改、補充和調整。現將修改后的《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試行2001年版)》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 實行全國統一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規范醫療服務價格行為,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關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統一協調,按照既定的時間進度要求,做好醫療服務項目歸并和價格制定等工作。 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報審批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