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2001年10月23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17號部長令發布了《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2001年10月23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18號令發布了《放射防護器材與含放射性產品衛生管理辦法》,2001年8月26日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16號部長令發布《放射事故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