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據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缺西藏、臺灣)衛生部門的報告統計,2000年共報告各類職業病11718例,較1999年的病例增加了14.5%.在總病例數中,塵肺病占77.7%,慢性職業中毒占10.2%,急性職業中毒占6.7%,其他各類職業病共占5.4%.全年共報告農村農藥中毒17459例,死亡1174例,中毒病死率為6.7%.
一、各類職業病發病情況
1、塵肺病
全年共報告塵肺病新發病例9100例,死亡2725例。截至2000統計年底,全國累積檢出塵肺病558624例,累計死亡133226例,病死率為23.85%,現患塵肺病人425398例。
2、急性職業中毒
全年共報告急性職業中毒230起,785例,其中死亡169例,中毒病死率為21.5%.引起急性職業中毒的化學毒物約40余種類,苯、硫化氫、一氧化碳引起的急性職業中毒居前三位。在230起中毒事故中,重大事故22起,中毒124人,其中死亡88人;特大事故3起,中毒48人,其中死亡40人。三資企業的急性職業中毒病例,比1999年增加了43.8%.
3、慢性職業中毒
全年共報告慢性職業中毒1196例,與去年同期基本持平。鉛及其化合物、苯系物、錳及其化合物引起的慢性職業中毒居前三位,中毒人數分別為490人、260人、107人。
4、其他各類職業病
全年共報告職業性耳鼻喉疾病187例,職業性眼病175例,其它職業病165例。
5、農村農藥中毒
2000年共報告農村農藥中毒17459例,死亡1174例,中毒病死率為6.7%.其中因農業生產活動引起的生產性農藥中毒4487例,占25.5%.引起生產性農藥中毒的主要農藥品種仍然是高毒類有機磷殺蟲劑甲胺磷和對硫磷,占生產性農藥中毒總例數的54.3%.
二、職業病發病情況分析
1、接塵工齡短,發病年齡輕
從2000年報告的新發塵肺病例的特點分析,具有接塵年齡小,發病年齡輕,接塵工齡短,病情重的特點。接塵工齡最短的只有兩年,很多病例初診時已是二期矽肺。鄉鎮企業和外資(包括港澳臺資)企業的新病例分別為1999年的2.1倍和8倍。一個主要原因是用工制度的改變,使大量接觸粉塵的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失去了應享有的職業醫學檢查的權利,造成塵肺病患者得不到及時的診斷和治療,掩蓋了企業職業危害的真實性,案例1、案例2就是粉塵危害的最好寫照。
2、急性職業中毒明顯多發,惡性事件有增無減
與1999年同期相比急性職業中毒的起數、例數和死亡數均有增加,中毒病死率由去年的13.7%攀升至21.5%.一氧化碳、硫化氫、苯引起的急性職業中毒居前三位。苯的危害仍然是今年沉重的話題,在引起急、慢性職業中毒的各類化學毒物中均居前三位。案例3就是眾多苯中毒中的一例。2000年上半年泉州市晉江等縣接連發生10例制鞋業使用含高苯天乃水做粘合劑導致的苯中毒。據檢測,天乃水含苯高達67-90%,作業空氣中苯濃度最高達301mg/m3,超過國家衛生標準6.5倍。而這些含高苯化工產品的標簽只冠以商品名無化學名稱,沒有任何標識、警示標志、使用方法、預防措施等,無從防范。
3、廢品行業收購、銷售廢舊材料或利用回收礦渣提煉貴重金屬而導致中毒是今年急性中毒的新作業方式
因上述作業引起的砷化氫、硫化氫、氯氣等中毒事故不斷;因交通事故導致泄漏如氯氣、環氧乙烷、丙酮氰醇,引起職業人員中毒也有數起;漁業人員發生鉛中毒是接觸職業危害的新途徑(案例4)。
4、大量職業病患者流入社會,報告病例數遠低于生產性有害因素的實際危害程度
就全國粉塵作業工人的職業性體檢情況分析,按國家有關規定應在年內進行職業性體檢的400余萬名接塵工人,實際上不及三分之一(29.8%)的應檢工人接受了檢查,其中隸屬鄉鎮企業的應檢工人的受檢率只有16.0%,外資企業也只有不及一半的應檢工人可以享受到職業性健康體檢。未接受職業醫學體檢的280萬名粉塵作業工人中,若按當年的檢出率(0.78%)估算,未查未診的患者約2.2萬名,導致大量的職業病患者流入社會,增加了社會的負擔。由于法制不健全等原因,鄉鎮企業、私營企業、個體經營戶和外資企業是衛生監督的盲點和難點。以本年度衛生部門不完全統報告的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監督為例,應監督的新、改、擴建與續建項目有5070個,實際上衛生部門實施監督的項目只有3130個(占61.7%),而鄉鎮企業只達49.1%;對存在職業危害需要進行經常性衛生監督的25萬余家企業,只有31.9%(7.9萬余家)的企業實施了衛生監督,鄉鎮企業只有21.4%,外資企業32.1%.
三、針對我國近年來職業病發病情況衛生部采取的措施
1、建立應急救援機構
為了增強對中毒事故的應急防范技術與服務能力,衛生部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成立了中毒控制中心,該中心已與全國許多省市的職防機構、醫院建立了固定工作關系,逐步形成了全國中毒控制網絡。該網絡能夠及時為政府和社會救治化學性中毒提供技術支持。
2、制定發布了一系列技術規章
為了預防和控制各種職業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健康,衛生部發布了《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規范》等技術規章;為了加強對嚴重職業危害的預防,法監司還編制了《職業危害通報》,定期向社會公布。
3、開展全國重點行業的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
衛生部已于2000年底以衛法監發[2000]463號發文,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從2001年3月1日起對粉塵危害嚴重的、塵肺病、職業中毒事故多發的行業和企業進行重點檢查,衛生部將在適當的時候對各省的工作情況進行抽查。通知要求監督抽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地方法規和標準進行。要落實衛生監督執法責任制,嚴格依法行政。對缺乏有效衛生防護設施以及車間有毒有害因素濃度(或強度)嚴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企業,應當限期整改;對一些技術落后、勞動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健康又無能力進行技術改造的企業,報當地政府依法實施停業、關閉。并要求特別要抓好重大職業危害案件的查處,根據需要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依靠廣大群眾,掌握嚴重職業危害線索,做到有案必查。
四、衛生部下一步工作意見
1、積極配合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職業病防治法》,加快職業衛生法制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正在國務院審議之中。配合國務院、全國人大做好職業病防治法的審議工作是我部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為做好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準備工作,今年4、5月份衛生部將分別召開“職業衛生法規研討會”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研討會”,研究如何健全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體系,使職業病防治工作有法可依,使各項法律措施落到實處。
2、進一步加大職業衛生監督力度
針對我國當前的主要衛生問題,衛生部確定了“以重點帶動一般”加大衛生行政執法力度的工作策略,提出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要在加大力度上下功夫。監督體制改革的成果要體現在執法力度的提高上。除繼續加強食品衛生監督外,提出以職業衛生監督為龍頭,全面加強放射衛生等其他公共領域衛生行政執法力度。
3、加強多部門協作,從各個環節加強對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防范
急性職業中毒事故防范和應急救援涉及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職責。我們希望政府各有關部門加強監管銜接和信息溝通。我部準備進一步完善與有關部門的信息和工作溝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將我部掌握的職業危害事故情況通報有關部門,加強在防范急性中毒事故方面的工作配合。
4、增強勞動者的法律與衛生防護意識,廣泛普及各種常見職業危害的預防常識,努力提高勞動者對職業中毒事故的防范能力,從而有效地避免無謂的犧牲。今年我們準備認真抓好有害作業工人的上崗前健康監護和衛生防護知識培訓,并且希望新聞媒介協助我們做好職業衛生防護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