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衛生部辦公廳文件
衛辦人發〔2004〕126號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衛生部《關于開展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的通知》(衛人發[2004]114號)要求,確保培訓順利實施,加強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我部制定了《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實施方案
附件: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實施方案
一、培訓對象
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現任和后備領導干部。結合衛生改革與發展工作重點,按照衛生管理干部職業化建設的實際情況,現階段首先開展醫院管理干部、公共衛生管理干部、社區衛生服務管理干部、鄉鎮衛生服務管理干部培訓工作。其他衛生管理干部培訓工作逐漸開展。
二、組織與管理
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采取統一規劃、分級實施的原則。衛生部組建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制定培訓大綱、培訓基地標準,選編培訓教材,評估認定培訓基地等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培訓工作,包括制定培訓計劃;組織學員報名并參加函授學習;組織省級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干部參加國家級培訓基地舉辦的培訓;負責本地區地市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干部集中面授學習;負責本地區省級培訓基地管理;負責本地區崗位培訓證書管理;監督檢查培訓等工作。
為充分利用培訓資源,其他部門、單位或社團學會召開的涉及管理崗位培訓內容的專業學術會議、短期培訓班可作為集中面授的有益補充形式。以“衛生部”名義舉辦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須報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備案。
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工作于今年9月起全面啟動。
三、培訓內容與方式
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內容涵蓋管理學、經濟學、衛生法學、社會學、心理學等方面的新理論、新知識、新方法、新技術。培訓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兩種。培訓對象參加必修課和選修課學習后,通過考試考核獲得學分,修滿相應學分方可獲得《衛生部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證書》。
培訓方式以遠程教學和函授自學為主,輔以必要的短期集中面授。遠程教學和函授自學依托中國衛生人才網開展,采用學習網絡課件、光盤書籍,完成作業,參加考試考核等方式進行。集中面授依托培訓基地開展,采用專題講座、案例討論、實習參觀及互動學習研討等方式進行。依托有關專業學術會議和短期培訓班等形式開展的集中面授應于每年2月1日前報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備案,經同意并核定學分后實施。
四、培訓基地
培訓基地分為國家級和省級兩類。國家級培訓基地主要承擔省級培訓基地師資和省醫療衛生機構衛生管理干部的培訓任務,接受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分派的培訓任務。省級培訓基地主要承擔地市及以下衛生管理干部的培訓任務,接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派的培訓任務。
符合培訓基地認定標準條件的單位向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提出申請,經評估認定合格后予以登記管理。培訓基地要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制定培訓計劃,按照《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大綱》開展培訓授課,確保承擔教學任務的教師參加崗前培訓,接受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監督評估。
五、監督評估
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工作,對培訓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評價,通過培訓前評價、培訓過程評價、終期評價及遠期效果評估等工作環節,發現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反饋相關單位,提出改進和處理意見。各地要密切配合培訓專家指導委員會工作,加大對本地區培訓工作的監督力度,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