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一、專業設置基本依據
1.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規格適應社會和衛生事業發展需求。
2.專業設置符合規模效益和布局合理的原則。
3.辦學指導思想明確,有切實可行的專業建設規劃和實施辦法。
4.有省級以上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學計劃,有健全的專業組織和業務管理制度。
二、專業教學組織
1.設置衛生檢驗專業學科,下設衛生理化檢驗和衛生微生物檢驗教研組。
2.專業學科主任應具有高級職稱和較高教研能力、專業實踐能力及管理水平。
3.教研組組長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和一定教研能力、專業實踐能力及管理水平。
三、專業師資配備
1.專業教師應具有中等職業學校以上教師任職資格。
2.專業課教師中,本校專、兼職教師不少于80%。
3.外聘專業教師應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和豐富的臨床或專業實踐經驗有正式聘任手續,并相對穩定。
4.專業課教師數與本專業學生數(含畢業實習生)之比為1:25~1:35. 5.以每年招收兩個班為基數,各門課程的師資最低數量分別為:衛生理化檢驗3名,衛生微生物檢驗2名。兩個班以上按比例適當增加。
6.專業課教師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者不低于60%,高級職稱者不低于15%。
7.專業課教師每3年應有6個月(可累計)的臨床或專業實踐時間。
四、專業設施
1.設置衛生理化檢驗實驗室和衛生微生物檢驗實驗室,以及與專業相關的無機和有機化學實驗室、分析化學實驗室、儀器分析室等。各實驗室的使用面積不少于60m2,并有相應的準備室、儀器室、標本室等。功能相近的實驗室可綜合使用。
2.專業課主要實驗設備見附表。
3.專業課的實驗開出率,應達到教學計劃和大綱規定的90%以上。
4.有含核心期刊的三種以上專業雜志及專業課教學所需的掛圖、視聽教材。
五、畢業實習
1.有相對固定的縣級以上實習單位。
2.有實習計劃和實習大綱,實習大綱規定項目的完成率應達90%以上并有出科考試。
3.實習單位有專人負責實習工作,各實習科室均有帶教老師。帶教老師應具有5年以上的實踐經驗和藥劑師以上技術職稱。
4.學校有實習管理組織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附表 衛生檢驗專業課主要實驗設備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大氣采樣儀 |
臺 |
5 |
粉塵采樣儀 |
臺 |
5 |
水銀式氣壓計 |
個 |
1 |
離心機 |
臺 |
5 |
分析天平 |
臺 |
40 |
電熱干燥箱 |
臺 |
2 |
電熱水浴箱 |
臺 |
4 |
組織粉碎機 |
臺 |
2 |
分光光度計 |
臺 |
10 |
可見-紫外分光光度計 |
臺 |
4 |
熒光光度計 |
臺 |
8 |
氣相色譜儀 |
臺 |
2 |
原子吸收光譜儀 |
臺 |
1 |
測汞儀 |
臺 |
8 |
酸度計 |
臺 |
10 |
普通冰箱 |
臺 |
4 |
恒溫培養箱 |
臺 |
5 |
高壓滅菌器 |
臺 |
2 |
光學顯微鏡 |
臺 |
40 |
倒置顯微鏡 |
臺 |
1 |
熒光顯微鏡 |
臺 |
1 |
超凈臺 |
臺 |
4 |
電泳儀 |
臺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