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衛人培發〔2005〕6號各有關單位:
近年來,國內外相繼發生多起因實驗室人員感染引起的傳染病暴發事件,給傳染病的研究與防治工作帶來嚴峻挑戰。為做好實驗室生物安全及其管理工作,國家先后出臺了《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24號]令)、《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國標GB19489-2004)、《衛生部發布〈微生物和生物醫學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準則〉的通告》(衛通[2003]14號)等相關文件。
為提高醫務人員生物安全防護意識,加強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保護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公眾的健康,從而更好地適應傳染性疾病研究與防治工作,衛生部人才培訓中心擬于2005年4月24-28日在桂林舉辦“首期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訓班”,屆時將邀請實驗室管理一線領導、著名醫科院校的知名學者、實驗室認證認可評審專家進行授課,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主題
1、實驗室國家認可體系與認可準則;
2、生物安全實驗室的設計與建設;
3、實驗室生物安全操作規程和管理;
4、生物醫學實驗室現行的國際化管理模式;
5、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個體防護;
6、生物恐怖及突發傳染病的緊急應對(即實驗室意外事故的應急處理);
7、《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驗室生物安全的通用要求》等國家制定的對實驗室和生物安全的有關規定;
8、病原微生物的收集、處理、運輸和保存。
二、 培訓對象
從事傳染性疾病研究與防治工作以及生物醫學實驗室的技術人員、醫護人員及相關的管理人員。
三、培訓師資與授課方式
1、培訓師資
本次培訓的師資隊伍由廣東省衛生檢驗中心主任、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主任評審員、北京大學醫學部設備與實驗室管理處領導及中國醫學實驗室裝備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等相關領域的知名專家而組成。
2、 培訓采取面授、案例分析、互動交流、情境模擬等方式進行。
四、培訓時間和地點
時間安排:4月24日全天報到,25-28日培訓
培訓地點:廣西省桂林市 (具體地點待收到參會回執后,于培訓前一周內另行通知)
五、培訓費用
培訓費980元/人(含培訓費、資料費、合影費、證書費、考察費等),集體報名培訓費可優惠,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學分證書
參加培訓人員成績合格后可獲得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學分10分。
七、參會注意事項
1、參加培訓人員請于4月14日前將報名回執傳真或郵寄到衛生部人才培訓中心;
2、參加培訓人員可提交一篇論文,經專家遴選推薦到《中國衛生人才》雜志(國家級期刊)發表。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84044549,64079964
聯系人:張雪莉,羅妍妍
傳真:010-64079964、84017239
E-mail: mohpeixun@126.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后海北沿14號郵編:100009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