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教高[200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教育部、衛生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高等醫學教育規律和我國衛生事業發展對衛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業人才準入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對舉辦高等醫學教育提出以下意見:
一、各類高等學校(辦學機構)增設醫學類[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針灸推拿學及預防醫學等,現階段包括麻醉學、醫學影像學(五年制)、醫學檢驗(五年制、授醫學學士)等,下同]本、專科專業,報征求衛生部同意后審批;增設相關醫學類[指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及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下同]、藥學類本、專科專業須根據各地區相關專業人才需求,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征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后批準,本科專業報教育部備案。教育部將適時專業目錄進行調整。
二、根據今年3 月教育部、衛生部和中醫藥管理局共同頒發的《關于醫藥衛生類高職高專教育的若干意見》規定:職業技術學院和非醫藥衛生類高等專科學校原則上不得舉辦醫學類專業。因特殊情況確需舉辦的,應由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教育部將會同衛生部派專家組對申辦學校相應專業的辦學條件、實習條件和師資情況進行評估。具備條件且確實需要的由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招生。
三、自2002 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的遠程教育(廣播電視教育、函授教育、網絡教育等)、學歷文憑考試試點學校舉辦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舉辦的醫學類專業、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自學考試和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舉辦的相關醫學類專業、藥學類專業的學歷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衛生類執業資格的人員,停止招收非在職人員。
經教育部批準的中醫藥現代遠程學歷教育試點,可面向在職中醫藥人員舉辦本、專科學歷教育。
四、2002 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學歷教育,職業技術學院、非醫藥衛生類專科學校中未經過評估的醫學類專業,其入學注冊的國內外、境外非在職學生,畢業后取得的學歷可作為相應資格教育報名的學歷依據。以上所限制的高等教育形式舉辦的醫學類、相關醫學類、藥學專業,須按教學計劃、學籍管理規定,如期完成培養過程。對2002年10月31日前未能取得高等教育學籍的醫學類專業“輔導班”中的非在職學員,教育機構要妥善解決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