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12-27 共1頁
為切實加強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筆試
1.組織筆試。
筆試時間定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9:30-11:00,筆試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將在筆試后10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統一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劃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錄人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資格審核。面試前,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過程中,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審核完畢,工作人員應簽名確認。對因把關不嚴,造成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參加面試或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未能參加面試的,追究審核人員工作責任。
3. 組織面試。面試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