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20 共1頁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管理規定》、《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注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規定,《報檢員證》的有效期為2年,報檢員應當在其《報檢員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發證檢驗檢疫機構提出延期申請。有關要求在《報檢員資格證書》和《報檢員證》上均有明確提示。逾期未辦理延期審核的,將造成報檢員證和報檢員資格證自動失效,且三年內不準參加報檢員資格考試。
《報檢員證》延期審核采取網上申請,網上提交申請后須立即打印《報檢員證延期申請書》(否則過后無法打印該申請書),然后由報檢員本人持《報檢員資格證書》、《報檢員證》及《報檢員證延期申請書》到齊齊哈爾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務科辦理延期審核。
報檢員證需要延期審核的信息,可在中國電子檢驗檢疫業務網(網址:http://www.eciq.cn)業務在線內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