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1-07 共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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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鑒證師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