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波市教育局獲悉,2007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即將開始。
報名時間與地點
根據教育部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今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10月25日~27日(星期六照常進行)上午8:30~11:15,下午1:30~4:15。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報名 (大榭開發區人員到北侖區報名,科技園區和東錢湖旅游度假區人員到鄞州區報名)。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到寧波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報名(海曙區永豐路19號)。
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口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隨帶材料
報名時請隨帶以下材料:(1)由本人填寫的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可在寧波教育人事網上下載,用8K紙雙面打印。(2)戶口簿或人事檔案所在的單位 (人才交流中心)證明;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還需復印大學期間的成績);(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的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8)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張。按省物價局有關文件精神,要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人員每人需繳教師資格認定費280元。
測試與體檢
非師范類畢業生和在學校期間教學計劃中缺少教育教學實踐環節的師范類畢業生,應按規定參加于11月中旬進行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有關申請人員均需參加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集中體檢(其中一項要進行胸部透視)。
在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期間,有關申請人員可撥打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的咨詢電話了解有關信息: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87266142、海曙 87195724、 江 北 87668723、慈溪63919020、江東87847617、鄞州87525742、鎮海86298096、奉化88523822、 北 侖 86784406、寧海65207909、余姚62820609、象山6576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