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救護
(1)現場救護
1)將遇險者救離危險區域;
2)注意呼吸道(戴防毒面具、面罩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和皮膚(穿防護服)的防護;
3)對昏迷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擠壓,采取心肺復蘇措施,并輸氧;
4)脫去污染服裝;皮膚及眼污染用清水徹底沖洗;對易損傷呼吸道粘膜的化合物應注意呼吸道是否通暢,防止窒息或阻塞;對消化道服入者應立即催吐。
(2)對癥治療;
(3)嚴重者送醫院觀察治療。
10.洗消
(1)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
(2)洗消的對象
i.毒的人員;
ii.重度中毒人員在送醫院治療之前;
iii.現場醫務人員;
iv.消防和其它搶險人員以及群眾互救人員;
v.搶救及染毒器具。
(3)使用相應的洗消藥劑;
11.清理
(1)火場殘物,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
(2)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物;
(3)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4)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12.警示
(1)進入現場必須正確選擇行車路線、停車位置、作戰陣地;
(2)對大量泄漏并與水反應的物品火災,不得使用水、泡沫撲;
(3)對粉末關物品火災,不得使用直流水沖擊滅火;
(4)注意風向變換,適時調整部署;
(5)慎重發布災情和相關新聞。
(**注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