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清理
(1)小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
(2)大量殘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盛器收集,集中處理;
(3)在污染地面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4)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5)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11. 警示
(1)進入現場必須正確選擇行車路線、停車位置、作戰陣地;
(2)嚴密監視液體流淌情況,防止災情擴大;
(3)撲滅流淌火災時,泡沫覆蓋要充分到位,并防止回火或復燃;
(4)著火罐或裝置出現爆炸征兆時,參戰人員應果斷撤離;
(5)注意風向變換,適時調整部署;
(6)慎重發布災情和相關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