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11.清理
(1)少量殘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術處理或視情倒至空曠地方掩埋;對與反應或溶于水的也可視情直接使用大量水稀釋,污水放入廢水系統;
(2)大量殘液,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盛器收集,集中處理;
(3)在污染地面上灑上中和或洗滌劑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掃現場,特別是低洼、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
(4)清點人員、車輛及器材;
(5)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離。
12.警示
(1)進入現場必須正確選擇行車路線、停車位置、作戰陣地;
(2)易燃液體泄漏,一切處置行動自始至終必須嚴防引發爆炸;
(3)嚴密監視液體流淌情況,防止災情擴大;
(4)注意風向變換,適時調整部署;
(5)慎重發布災情和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