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本類貨物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他類別的液體。
易燃液體分為一級、二級兩項。前者閃點低于28℃,后者閃點在28℃以上45℃以下。乙醛、丙酮、苯、醚、汽油、酒精等均屬此類物品。
易燃液體裝卸前應將貨倉先行通風。開關倉門時不要用鐵質工具敲打。搬運中不能撞擊。雨雪天作業要采取防滑措施,裝卸機具應能防止產生火花。
倉內應用絕緣良好的防爆燈具。鐵桶包裝每層間應襯墊牢固。易燃液體與普通貨物混裝時應最后裝,最先卸。容器滲漏時,應及時將滲漏部位朝上,并移至安全通風場所,進行修補或更換包裝。當溫度較高引起容器膨脹時,應用涼水冷卻。
滅火方法: 消滅易燃液體火災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器撲救。
撒漏處理: 及時用砂土或松軟材料覆蓋吸附后,集中至空曠安全處處理。覆蓋時,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