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安全生產法的基本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自新中國成立以來,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
《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鞍踩谝弧㈩A防為主”是法律形式加以固定和實施的安全生產基本方針,是《安全生產法》的靈魂。
《安全生產法》關于預防為主的規定,主要體現為“六先”,即:
(1)安全意識在先。
(2)安全投入在先。
(3)安全責任在先。
(4)建章立制在先。
(5)隱患預防在先。
(6)監督執法在先。
注:可結合“安全生產五要素”來理解,融會貫通。安全生產“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責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