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三、應急預案主要內容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可根據2004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進行編制。應急預案主要內容應包括:
(1)總則;說明編制頂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后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準備及保障機構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3)預警和預防機制: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建議分為四級預警)。
(4)應急響應:包括分級響應程序(原則上按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啟動相應ぐ?,信息共享和處理,通訊,指揮和協調,緊急處置,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群眾的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事故調查分析、檢測與后果評估,新聞報道,應急結束等11個要素。
講解:王貴生
(5)后期處置:包括善后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附則:包括有關術語、定義,預案管理與更新,國際溝通與協作,獎勵與責任,制定與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或生效時間等。
(8)附錄:包括相關的應急預案、預案總體目錄、分預案目錄、各種規范化格式文本,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等。
四、應急預案的編制方法
應急預案的編制一般可以分為5個步驟,即組建應急預案編制隊伍、開展危險與應急能力分析、預案編制、預案評審與發布和預案的實施。
(一)組建編制隊伍
預案從編制、維護到實施都應該有各級各部門的廣泛參與,在預案實際編制工作中往往會由編制組執筆,但是在編制過程中或編制完成之后,要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包括高層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門,工程與維修部門,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部門,鄰近社區,市場銷售部門,法律顧問,財務部門等。
(二)危險與應急能力分析
l.法律法規分析
分析國家法律、地方政府法規與規章,如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消防法律、法規與規程,應急管理規定等。調研現有預案內容包括政府與本單位的預案,如疏散預案、消防預案、工廠停產關閉的規定、員工手冊、危險品預案、安全評價程序、風險管理預案、資金投入方案、互助協議等。通過分析可以防止預案之間和預案與法律之間產生矛盾,保障預案與法律之間的一致。
講解:王貴生
2.風險分析
分析各類緊急情況的可能性和對單位的潛在影響,包括由地方應急管理部門所辨識出來的緊急情況。同時應考慮單位內部和社區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通常應考慮下列因素:
(1)歷史情況。本單位及其他兄弟單位,所在社區以往發生過的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危險物質泄漏、極端天氣、交通事故、地震、颶風、龍卷風等。
(2)地理因素。單位所處地理位置,如鄰近洪水區域,地震斷裂帶和大壩鄰近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貯存、使用和運輸企業;鄰近重大交通干線和機場,鄰近核電廠等。
(3)技術問題。某工藝或系統出現故障可能產生的后果,包括火災、爆炸和危險品事故,安全系統失靈,通訊系統失靈,計算機系統失靈,電力故障,加熱和冷卻系統故障等。
(4)人的因素。人的失誤可能是因為下列原因造成的:培訓不足,工作沒有連續性,粗心大意,錯誤操作,疲勞等。
(5)物理因素。考慮設施建設的物理條件,危險工藝和副產品,易燃品的貯存,設備的布置,照明,緊急通道與出口,避難場所鄰近區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