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2頁
起重機械發展歷史悠久,種類日益繁多人,應用極為廣泛。當今國民經濟的各個部門,如冶金、機械、交通運輸、電力、建筑、采礦、化工、造船、港口、鐵路、農場、林區和國防等都離不開起重機械。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建設的發展,日益顯現出起重機械作為實現生產過程機械化、自動化、減輕體力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的特種設備的突出地位。現代起重機械結構已向大型、精密、高效、多功能、宜人化的機電一體化方向發展。多年來由于對起重機械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維修等缺乏嚴格的、科學化的系統安全管理,致使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傷亡事故突出。
2. 事故種類及原因
由于起重機械種類繁多,應用廣泛,結構復雜,加之我國近二十多年來起重機械發展速度較快,不僅在產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穩定性、生產效率、自動化水平、安全裝置靈敏可靠程度及管理水平等方面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而且還有諸多問題一時適應不了起重機械發展的需要,因此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傷亡事故屢見不鮮。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各地區、各行業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的傷亡事故,約占全部傷亡事故的1/5~1/3。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覺的傷亡事故及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2.1擠壓碰撞人
擠壓碰撞人是指作業人員被運行中的起重機械擠壓碰撞。
起重機械擠壓碰撞人也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常見的傷亡事故,其危險性也很大,后果也很嚴重,往往會導致人員死亡。
超重機械作業中擠壓碰撞人主要有四種情況。
(1) 吊物(具)在起重機械運行過程中擺擠壓撞人。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司機操作不當,運行中機構速度變化過快,使吊物(具)產生較大慣性;二是由于指揮有誤,吊運路線不合理,致使吊物(具)在劇烈擺動中擠壓碰撞人。
(2) 吊物(具)擺放不穩發生傾倒碰砸人。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物(具)旋轉方式不當,對重大吊物(具)旋轉不穩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二是由于吊運作業現場管理不善,致使吊物(具)突然傾倒碰砸人。
(3)在指揮或檢修流動式起重機作業中被擠壓碰撞,即作為指揮人員在起重機械運行機構與回轉機構之間,受到運行(回轉)中的起重機機械的擠壓碰撞,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指揮作業人員站位不當(如站在回轉臂架與機體之間);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致使司機在貿然啟動起重機械(回轉)時擠壓碰人。
(4)在巡檢或維修橋式起重機作業中被擠壓碰撞,即作業人員在起重機械與建(構)筑物之間(如站在橋式起重機大車運行軌道上或站在巡檢人行通道上),受到運行中的起重機械的擠壓碰撞。發生此種情況原因:大部份在橋式起重機檢修作業中,一是由于巡檢人員或維修作業人員與司機缺乏相互聯系;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將起重機固定在大車運行區間的裝置),致使在司機貿然啟動起重機擠壓碰撞人。
2.2觸電(電擊)
觸電(電擊)是指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觸及帶電體而發生觸電(電擊)。
起重機械作業大部份處在有電的作業環境,觸電(電擊)也是發生在起重機械作業中常見的傷亡事故。
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觸電(電擊)主要有四種情況。
(1)司機碰觸滑觸線。
當起重機械司機室設置在滑觸線同側,司機在上下起重機時碰觸滑觸線而觸電。
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司機室設置不合理,一般不應設置與滑觸線同側;二是由于起重機在靠近滑觸線端側沒有設置防護板(網),致使司機觸電(電擊)。
(2)起重機械在露天作業時觸及高壓輸電線,即露天作業的流動式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下或塔式起重機在高壓輸電線旁側,在伸臂、彎幅和回轉過程中觸及高壓輸電線,使起重機械帶電,致使作業人員觸電(電擊)。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機械在高壓電線下(旁側)作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加裝屏護隔離);二是由于指揮不當,操作有誤,致使起重械觸電帶電,導致作業人員觸電(電擊)。
(3)電氣設施漏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起重機械電氣設施維修不及時,發生漏電;二是由于司機室沒有設置安全絕緣墊板,致使司機因設施漏電而觸電(電擊)。
(4)起升鋼絲繩碰觸滑觸線,即由于歪拉斜吊或吊運過程中吊物(具)劇烈擺動使起升鋼絲繩碰觸滑觸線,致使作業人員觸電。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吊方法不當歪拉斜吊違反安全規程;二是由于起重機械靠近觸線端側沒有設置滑觸線防護板,致使起升鋼絲繩碰觸滑觸線而帶電,導致作業人員觸電(電擊)。
2.3高處墜落
高處墜落是指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從起重機械上墜落。
高處墜落主要發生在起重機械安裝、維修作業中。
起重機械作業中作業人員發生高處墜落主要有三種情況。
(1)檢修吊籠墜落。發生此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檢修吊籠設計結構不合理(如防護桿高度不夠,材質選用不符合規定要求,設計強度不夠等);二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操作不當;三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系安全帶),致使檢修吊籠作業人員、墜落。
(2)跨越起重機時墜落。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檢修作業人員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系安全帶、掛安全繩、架安全網等);二是由于作業人員麻痹大意,違章作業,致使發生高處墜落。
(3)安裝或拆卸可升降塔身(節)式塔式起重機塔身(節)作業中,塔身(節)連同作業人員墜落。發生此種情況原因:一是由于塔身(節)設計結構不合理(拆裝固定結構存有隱患);二是由于拆裝方法不當,作業人員與指揮配合有誤,致使塔身(節)連同作業人員一起墜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