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小組
安全評價活動參加人員應為全體員工,不能只限于安全管理人員。只有全體員工都知道作業活動中存在的危害,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才能落到實處。為做好安全評價工作,企業成立工作小組,組織本單位、本部門做好此項工作。
(1)公司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最好由安監部負責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人員擔任。
組員:應包括各主要部門(車間)負責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管理或技術人員;另外還應有公司總部內設備、工藝、控制、消防保衛等部門的有關管理或技術人員參加。
(2)部門(車間)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擔任。
組員:應包括各部門(車間)負責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的有關人員以及熟悉生產工藝的現場操作工。
2.劃分作業活動
評價過程中為減少遺漏環節,應對所有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劃分,并收集和登記必要的信息。作業活動除了包括日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外,還必須包括不常見的、臨時性的活動,例如:維修、異常處理等活動。作業活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類:
(1) 用人單位廠房內外的各作業地點(場所);
(2) 生產過程或所提供服務的各個階段;
(3) 有計劃的工作和臨時性的工作;
(4) 確定的任務(如駕駛)。
一個用人單位通常有多種作業活動,對作業活動劃分的總要求是:所劃分出的每種作業活動既不能太粗,如包含多達幾十個作業步驟或作業內容;也不能太細,如每個作業步驟都作為單個作業活動。任務類似、設備類似、工藝基本相同,且在同一車間內的作業活動可以統一考慮,例如:機械加工車間不同沖壓作業可以統一劃分為沖壓加工作業、模具調換作業、沖壓設備維修作業。
各評價小組人員應在仔細分析研究本部門(車間)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列出本部門(車間)的作業活動類型。
(安全評價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