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管理內容和方法
7.1準備
7.1.1工程保證部組織成立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小組,組長由分管領導任命,組員由工程保證部、項目管理部、市政工程部和保衛部組成。
7.1.2評價工作組組長根據被識別單位情況,對組員進行分工,由組員分別組織各單位開展識別和評價工作。
7.1.3參加危害辨識和風險評論的主要人員應接受過專業培訓。
7.2工作步驟
按下列四個步驟進行危害辨識和風險評價:
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
識別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危害;
對危害進行風險評價;
確定重大風險。
7.3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
根據公司生產特點,從以下四個方面選擇活動、產品或服務:A原材料采購、貯存和運輸;
設備運行、維護和保養;
施工生產工藝(包括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施工、機電安裝、市政工程和裝飾工程);
其它輔助活動。
(安全評價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