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準確辨識公司范圍內可能影響職業安全健康的危害,評價其風險程度并進行風險分級,以實施有效控制。
2.適應范圍
本程序適用公司范圍內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
3.引用標準和相關文件
《目標指標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集團公司制定的《法律法規清單》
4.定義
5.管理職責
5.1管理者代表組織領導危害辨識及危險評價工作。
5.2工程保證部組織施工生產安全工作中的危害辨識及評價評價工作。
5.3保衛部負責消防、化學危險品管理、交通安全工作中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
5.4工程保證部負責機械設備安全工作中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
5.5工程保證部負責施工生產中噪音、粉塵危害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價工作。
5.6區域分公司及項目經理部參與本單位危害辨識。
6.工作流程
識別危害(調查)
風險評價
確定重大危險
確定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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