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定期總結安全評價結果,編寫安全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報告是安全評價過程的記錄。編制安全評價報告的目的是:證明安全評價方法、數據資料、計算過程和結果,提供企業減少和控制危險有害因素、降低事故風險的措施及建議的記錄供企業安全生產中采用,供安全評價報告評審和備案。因此,要求安全評價報告應真實并充分描述安全評價的過程,給出定性或定量評價方法、基礎數據來源和分析計算過程,給出安全對策措施及安全評價結果。
五、注意安全評價范圍,明確安全評價內容
企業安全評價的范圍應盡量覆蓋企業危險作業的所有場所、所有危險設施(設備)、所有危險貨物和高風險作業的人員。企業安全評價的內容一般包括:
1.安全管理對確保安全生產的適應性,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機構及安全人員、安全生產制度等安全管理相關內容是否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說明現行企業安全管理模式是否適應安全生產要求:
2.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系統性、充分性和實用性,明確其是否能夠適應安全生產的要求;
3.各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及其工藝、場所、設備、設施是否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要求;
4.識別生產中的重大危險源,評價這些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
5.分析生產系統和輔助系統,明確是否形成了完善的安全生產系統,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六、安全評價不能漏掉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安全評價的復雜程度取決于企業的生產能力、生產規模和生產系統的復雜程度。安全評價工作的核心應重點放在遵守法律法規要求,降低事故風險,尤其是重大危險有害因素必須進行定性或定量評價,如煤礦中的煤與瓦斯突出、煤塵瓦斯爆炸、煤炭自燃發火、火災、片幫和冒頂、突水、沖擊地壓、粉塵防治等重大危險有害因素。
企業應該將安全評價作為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作為一項持續的活動,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中層管理人員和員工之間,經常溝通安全評價的相關信息,及時總結安全評價中的經驗和教訓,將安全評價作為企業建立科學、系統的安全管理體系的基礎和保證,實現企業安全績效的持續改進。
(安全評價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