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職業病診斷術語的應用范圍及方法
在各職業病診斷標準中適用本標準中的術語時應加以引用。引用時不必重復該概念的定義。
A.2 職業病診斷術語的專一性。
不準在各職業病診斷標準中為在本標準中已定義的概念提出一個與之不同的術語即另提一個同義詞。
術語后括號內所書"不贊成…"中所列的術語表示不應在職業病診斷中使用。
A.3 職業病診斷術語的漢語詞與英文對應詞
本標準中術語的編號后列出的第一個術語為優先推薦的術語,分號";"后列出的術語為同義詞,漢語術語后所列出的英文術語為該術語的英文對應詞。在所有應用中具有同等界定內容。
A.4 本標準中術語的定義或涵義均限于職業病診斷標準的應用范圍內。例如,"污染"僅限于說明工作環境的污染,不說明生活環境污染。
A.5 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必須在確診為職業病后才可出具。并按規定定期復核,換發證明書。不容許使用模棱兩可的詞匯作診斷用語。對疑難的或有爭議的診斷,應由上級職業病診斷組織予以確診或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