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初期,系統安全工程引入我國,受到許多大中型企業和行業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通過吸收、消化國外安全檢查表和安全分析方法,機械、冶金、化工、航空、航天等行業的有關企業開始應用安全分析評價方法,如安全檢查表 (5CL)、事故樹分析 (FTA)、故障類型及影響分析 (FMFA)、事件樹分析( ET A)、預先危險分析 (PHA)、危險與可操作性研究 (HAZOP)、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LEC)等,有許多企業將安全檢查表和事故樹分析法應用到生產班組和操作崗位。此外,一些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企業,應用道化學公司開發的“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進行了安全評價,許多行業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制定了安全檢查表和安全評價標準。
為推動和促使安全評價方法在我國企業安全管理中的實踐和應用,1986年原勞動人事部分別向有關科研單位下達了機械工廠危險程度分級、化工廠危險程度分級、冶金工廠危險程度分級等科研項目。1987年原機械電子部首先提出了在機械行業內開展機械工廠安全評價,并于1988年1月1日頒布了第一個部分安全評價標準 《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標準》。由原化工部勞動保護研究所提出的化工廠危險程度分級方法,是在吸收道化學公司 “火災、爆炸危險指數評價法”的基礎上,通過計算物質指數、物量指數和工藝參數、設備系數、廠房系數、安全系數、環境系數等,得出工廠的固有危險系數,進行固有危險性分級,用工廠安全管理的等級修正工廠固有危險等級,然后得出工廠的危險等級。工廠危險程度分級方法等在相應行業的幾十家企業進行了實際的應用。
此外我國有關部門還頒布了 《石化企業安全性綜合評價辦法》、《電子企業安全性評價標準》、《航空航天工業工廠安全評價規程》、《兵器工業機械工廠安全性評價方法和標準》、《醫藥工業企業安全性評價通則》等。
1991年國家 “八五”科技攻關課題中,安全評價方法研究列為重點攻關項目。由原勞動部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等單位完成的 “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技術研究”,將重大危險源評價分為固有危險性評價和現實危險性評價,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礎上考慮各種控制因素,反映了人對控制事故發生和事故后果擴大的主觀能動作用。固有危險性評價主要反映物質的固有特性、危險物質生產過程的特點和危險單元內、外部環境狀況,分為事故易發性評價和事故嚴重度評價。事故易發性取決于危險物質事故易發性與工藝過程危險性的藕合。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方法,填補了我國跨行業重大危險源評價方法的空白;在事故嚴重度評價中建立了傷害模型庫,采用了定量的計算方法,使我國工業安全評價方法的研究從定性評價進入定量評價階段。
與此同時,安全預評價工作在建設項目“三同時”工作向縱深發展過程中開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