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報材料中申請表和安全評價過程控制文件(各3份)應為原件。
二、專職安全評價人員勞動關系的法定證明文件包括申請機構與安全評價人員所簽定的勞動合同以及機構為專職安全評價人員交納“四險”的證明。
三、《關于貫徹實施〈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的通知》(安監管司辦字[2004]139號)附件3中所要求的全部“有關證明材料”應為原件的復印件,且清晰可辨識。
四、嚴格按照申請表中“填報要求”填寫申請表。
五、申請表中“業務范圍”欄應填寫與所申報行業相對應的編號。
六、申請表中“安全評價人員簡歷表”的順序應與“匯總表”中評價人員的順序一致。
七、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安全評價人員及專家信息應與所提供的證明材料中相應信息一致,且順序應與“匯總表”中的順序一致。
八、申請表中“現有(原有)各種安全評價資質情況”表中“資質類別”應填寫國家核準資質還是省局批準資質,“資質內容”應填寫安全預評價、專項安全評價、安全驗收評價等等。
九、電子版光盤(2張)內應包含所有申報材料,其中申請表及過程控制文件應為Word文檔格式,不用掃描;其他證明材料宜用原件彩色掃描,并按類別分放在不同文件夾內。
以上提示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