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不同沖擊波超壓對人體或建(構)筑物的損害情況
序號超壓(△P,kpa)建筑物破壞情況人體傷害情況
15.0-6.0門窗玻璃部分破碎無傷害(安全)
26.0-10受壓面的門窗玻璃大部分破碎
315-20窗框損壞
420-30墻裂縫輕微損傷
540-50墻大裂縫,屋瓦掉下損傷聽覺或骨折
660-70木建筑廠房柱折斷,房梁松動內臟器官嚴重損傷或死亡
770-100磚墻倒塌
8100-200防震鋼筋混凝土破壞,小房屋倒塌大多數人員死亡
9200-300大型鋼筋結構破壞死亡
1995年,川東某CNG加氣站,因鋼瓶質量和H2S處理不凈引發的爆炸事故,將一鋼瓶炸飛50m以遠,并引起鋼瓶庫的15支鋼瓶發生噴射燃燒,焰柱高達20余米。這起典型的加氣站火爆事故,集中反映了火災、化學及物理爆炸所產生的沖擊波超壓的嚴重危害性。
3、儲氣裝置的安全選擇與評價
3.1 儲氣裝置的安全狀況及設置要求比較。
儲氣瓶、儲氣罐和儲氣井三類裝置的安全狀況以及設置要求是各不相同的,通過對二級CNG加氣站的試驗研究和比較結果表明,儲氣井裝置的安全可靠性優于儲氣瓶和儲氣罐。現列表擬作如下比較:
表--4 不同儲氣裝置的安全狀況及設置要求比較
序號比較項目儲氣瓶儲氣罐儲氣井
1爆炸沖擊波強度(地面)較強強弱
2爆炸沖擊波放射方向立體(球狀)立體(球狀)上端(頂部)
3防爆構造設置防爆墻防爆墻不設置
4管道設置數量(根)1866
5閥件設置數量(處)1411212
6輸氣系統阻力較大較小一般
7防腐處理操作較難較易較易
8運行循環疲勞次數(次)90001200019000
990年代100站事故率(%)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