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2 安全評價資料模式
在溶解乙炔企業委托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評價時,往往存在缺乏必要的安全評價資料現象,或雖有資料但不符合安全評價要求。在此,僅對化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等安全評價資料編寫模式作簡略介紹。若需深入了解,請參閱相關標準文本。
2.1 化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溶解乙炔企業化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是指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眾多人員傷亡及其較大社會危害,為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后果而預先制訂的一套救援程序和措施。預案是在危險辨識和評價結果的基礎上進行編制的。編制預案并非最終目的,必須通過演習和操練,使之具有實用性。溶解乙炔企業應急處理預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2.1.1 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簡介/基本概況/危險性分析/ 消防設施及人員狀況/醫療設施及醫療結構狀況;
2.1.2 重大危險源的確定及分布;
2.1.3 應急處理指揮中心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2.1.4 救援專業隊伍的組成及分工:通訊隊/治安隊/ 防化應急處理隊/消防隊/搶險搶修隊/醫療救護隊/物資供應隊/運輸隊等,各隊包括組成部門、人數、負責人、任務;
2.1.5 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和應急救援措施;
2.1.6 救援信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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