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1)設置地震監測點的單位是否堅持按規定監測,記錄是否正確完整。
(2)主要廠房、建筑物是否進行了抗震鑒定。
(3)抗震鑒定不合格建筑是否采取了加強措施。
(4)是否制定了防災抗災措施預案。
(5)是否根據地震預報及有關部門要求,對主變壓器、蓄電池及其他設備采取了抗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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