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安全評價師:危險點預控(一)
1.危險點預控的一般概念
所謂危險點,是指在作業中有可能發生危險的地點、部位、場所、工器具或動作等。危險點包括3個方面:一是有可能造成危害的作業環境,直接或間接地危害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誘發職業病;二是有可能造成危害的機器設備等物質,如轉機對輪無安全罩,與人體接觸造成傷害;三是作業人員在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技術或工藝規定,隨心所欲地作業。如:有的作業人中在高處作業不系安全帶,即使系了安全帶也不按規定掛牢等。
危險點預測,是指在作業前,通過一定的途徑,對作業中可能存在的危險點進行分析判斷,作出提前預測。
危險點預控法,是對有可能發生事故的危險點進行提前預測和預防的方法。它要求各級領導和職工群眾對電力生產中的每項工作,根據作業內容、工作方法、機械設備、環境、人員素質等情況,超前分析和查找可能產生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危險點――不安全因素,再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從而達到預防事故的目的。
危險點是一種誘發事故的隱患,如果不進行治理和防范,在一定的條件下,它就有可能演變為事故,事先進行研究分析預測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就會化險為夷,確保安全。危險點預控,正是這樣一種積極預防的有效方法。
2.危險點的特點
2.1危險點具有客觀實在性
生產或科學實驗活動中的危險點,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觀意識為轉移。不論我們是否愿意承認它,它都會實實在在地存在著,而一旦主觀條件具備,它就會由潛在的危險變為現實――引發事故。然而,在我們的具體工作中,一些同志對潛在的危險點不愿意認真發現,甚至于對已暴露的危險點也是視而不見的,其結果必然導致事故的發生。危險點的客觀實在性告訴我們;分析作業中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從客觀實際出發,有什么危險點就承認什么危險點,進而研究和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加以防范,決不能采取回避態度和抱有僥幸的心理。
2.2危險點具有潛在性
這種潛在性,一是指存在于即將開展的作業過程中,不容易被人們意識到或能夠及時發覺而又有一定危險性的因素。如:3號機組大修剛開始,自動班在拆TF機柜時,由于流壓班所使用的TF機柜沒有停電,結果造成電源接地。這件事反映出兩個班組間工作聯系及拆TF機柜前的驗電和必要的檢查工作沒有做好。二是指存在于作業過程中的危險點雖然明確地暴露出來,但沒有變為現實的危害。應該指出,并不是所有的危險點都必然會轉變為現實的危害,導致事故的發生,但是,只要有危險點存在,就有可能危及安全。例如,機組大修中,鍋爐廠房內必然存在交叉作業,那么高處落物就是一個具有潛在的危險因素,必須謹慎地防范。又如2號電除塵工地的人身重傷事故,在沒有發生之前,就已經存在有人在作業塔吊下面行走的危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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