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08 共1頁
確定風險
常用危害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嚴重度來表示風險大小。按評價結果類型可將風險評價分為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等二種。用人單位自身做安全評價時,建議采用定性評價。
定性評價方法的主要優點是簡單、直觀、容易掌握,并且可以清楚地表達出設備、設施或系統的當前狀態;其缺點是評價結果不能量化,評價結果取決于評價人員的經驗,對同一評價對象,不同的評價人員可能得出不同的評價結果。該方法的另一個缺點是需要確定大量的評價依據,因為必須根據已經設定的評價依據,評價人員才能對設備、設施或系統的當前狀態給出定性評價結果。
在進行定性風險評價時,常用嚴重度等級表示危害性事件的后果嚴重程度,而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級表示危害性事件出現的頻繁程度。
這里推薦采用風險評價指數矩陣法。該方法將嚴重性等級分為4級(如表1所示),將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級分為5級(如表2所示)。以危害性事件的嚴重性等級作為表的列項目,以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級作為表的行項目,制成二維表格,在行列的交點上給出定性的加權指數,所有加權指數構成一個矩陣,這個矩陣稱為風險評價指數矩陣(如表3所示)。
表1 危害性事件的嚴重度等級
嚴重度等級
|
等級說明
|
事故后果說明
|
Ⅰ
|
災難的
|
人員死亡或系統報廢 |
Ⅱ
|
嚴重的
|
人員嚴重受傷、患嚴重職業病或系統嚴重損壞 |
Ⅲ
|
輕度的
|
人員輕度受傷、輕度職業病或系統輕度損壞 |
Ⅳ
|
輕微的
|
人員傷害程度和系統損壞程度都輕于Ⅲ級 |
注:對于嚴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事件,其后果嚴重度等級為I級。
表2 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級
可能性等級
|
說明
|
單個項目具體發生情況
|
引發事故發生情況
|
A
|
頻繁
|
在評價周期內頻繁發生(大于2次)
|
評價周期內發生過
|
B
|
很可能
|
在評價周期內出現過(1—2次)
|
上次評價周期內發生過
|
C
|
有時
|
在上次評價周期內發生過
|
最近2次評價周期內沒有發生,但以前發生過
|
D
|
極少
|
一直沒有發生,但有可能發生
|
不易發生,但有理由可預期發生
|
E
|
不可能
|
極不易發生,以至于可以認為不會發生
|
不易發生,但并不能保證不發生
|
注:評價周期是指上次評價到本次評價的時間間隔(間隔少于1年時,取1年)。確定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應優先參考評價周期內事故統計結果
表3 風險評價指數矩陣實例
嚴重性等級
可能性等級
|
Ⅰ(災難的)
|
Ⅱ(嚴重的)
|
Ⅲ(輕度的)
|
Ⅳ(輕微的)
|
A(頻繁)
|
1
|
2
|
7
|
13
|
B(很可能)
|
2
|
5
|
9
|
16
|
C(有時)
|
4
|
6
|
11
|
18
|
D(極少)
|
8
|
10
|
14
|
19
|
E(不可能)
|
12
|
15
|
17
|
20
|
表4 簡單的風險控制計劃
風險水平
|
風險控制措施及時間期限
|
四級
|
保持原有控制措施,毋須采取新的措施。 |
三級
|
通過評審決定是否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如需要,應考慮投資效果更佳的解決方案或不增加額外成本的改進措施。同時,需要通過監測來確??刂拼胧┑靡跃S持。 |
二級
|
應努力降低風險,但應仔細測定并限定預防成本,并應在規定時間期限內實施風險減少措施。在該風險與嚴重事故后果相關的場合,必須進行進一步的評價以更準確地確定該事故后果發生的可能性,以確定是否需要改進的控制措施。 |
一級
|
直至風險降低后才能開始工作。為降低風險有時必須配給大量資源。當風險涉及正在進行中的工作時,就應采取應急措施。 |
在確定“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級”和“危害性事件的嚴重度等級”時,不能分開考慮,兩者有相關性。對于可能導致火災、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發生的危害性事件(重大危險源)的嚴重度等級取I(災難的),危害性事件的可能性等級根據危害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選取。對于非重大危險源的危險性事件的嚴重度等級和可能性等級有兩種方案可選:
(1) 根據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選取;
(2) 根據事件的直接后果和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選取;
風險評價指數是綜合危險事件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確定的,通常將最高風險指數定為1,相對應的危害性事件是頻繁發生的并有災難性的后果的事件;最低風險指數定為20,對應于危害性事件幾乎不可能發生并且后果是輕微的事件。數字等級的劃分雖然有隨意性,但要便于區別各種風險的檔次,劃分得過細或過粗都不便于風險評價,因此需要根據具體對象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