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08 共1頁
成立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小組
安全評價活動參加人員應為全體員工,不能只限于安全管理人員。只有全體員工都知道作業活動中存在的危害,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才能落到實處。為做好安全評價工作,企業成立工作小組,組織本單位、本部門做好此項工作。
(1)公司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最好由安監部負責危害辨識、風險評價的人員擔任。
組員:應包括各主要部門(車間)負責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管理或技術人員;另外還應有公司總部內設備、工藝、控制、消防保衛等部門的有關管理或技術人員參加。
(2)部門(車間)級危害辨識、風險評價工作小組
組長: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安全工作的人員擔任。
組員:應包括各部門(車間)負責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等的有關人員以及熟悉生產工藝的現場操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