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聯系經濟發展的歷史來討論中國的城鄉發展問題和土地制度問題。不應該忘記,在現有的土地管理體制下,我們畢竟做成了三件大事:
第一,保證了中國13億人口的糧食供給,在世界鬧糧荒的時候,中國糧食基本上達到供求平衡,仍然不漲價。
第二,建成大量城市基礎設施,使中國在發展中國家里成為基礎設施改進最好的國家。
第三,30年的城市化和經濟發展歷程中,中國沒有出現大批城市貧民,基本沒有出現像圣保羅、墨西哥城、菲律賓馬尼拉那樣大面積的貧民窟。
這些歸功于中國當代的土地制度。當然,改革需要繼續深入。現在,我們面臨許多問題,包括三農問題、城鄉差距問題、土地的增值利用價值差異問題。這些都產生在經濟發展的大背景下。
經濟發展說到底是兩個過程:一是工業化過程,一般理解為非農產業化過程——不是指農業產值越來越少,而是從就業的角度看,務農勞動力比重逐步下降。二是城市化過程。城市化在一定意義上伴隨著服務業和農業的發展,城市集約利用基礎設施,有利于基礎設施投資的效率,有利于生產的社會化,也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因此,工業化、城市化是經濟發展根本的出路。很多問題,特別是三農問題、農民收入低等問題的解決也取決于此。
土地問題的利益結構
從理論上看,工業化、城市化是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中國已經用了30年,也許還需要50年時間,甚至兩三代人才能完成。而在這個漫長的過程中,我們要不斷面對收入差距問題、三農問題、土地轉移問題、城市化過程和農村農民利益的相對沖突,而且會出現長期“二元經濟結構”。
二元結構反映在農村現實中,就會出現兩種土地:一種土地可以轉變成城市化用途,也就是說城鄉邊緣地帶的土地可能有比較快的升值空間;另一些土地離城市比較遠,農地轉移的價值并不高。
在這樣的背景下,農民可能也分成兩種:一種是在城鄉邊緣的農民,本身就業已經發生改變,不再光靠耕種,更主要的收益從土地轉讓以及土地的升值中獲得;另一種是在偏遠地區的農民| 此外,圍繞土地,也形成了三種利益群體: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農民。中央政府要顧及兩件事情:一是糧食問題以及由糧食供給短缺造成的通貨膨脹問題。有的經濟學家認為可以用國際貿易解決糧食問題,我認為可以提高糧食的進口比重,但保證18億畝耕地的基本路線是不能變的。這里面有特殊的背景,就是我們仍然在面臨糧食禁運的現實,這個在其他國家不存在,可能對我們是一個直接的威脅。這個問題地方政府可以不管,但中央政府要管。二是城市流動人口問題。如果失地農民到處都是,他們進入城市可能成為流民。
地方政府的利益點在于擴建城市,盡可能獲得寬裕的用地,并在這個過程中減少拆除成本,獲得最大收益。農民在土地的利益上有所區分,城郊地區農民主要的利益是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而在遠離城市的農村,農民對土地的主要利益訴求仍然是社保。
這樣,兩種土地、兩種農民、三種利益主體,就構成了今天中國城鄉土地問題的基本利益結構。
在土地問題上恐怕沒有一種完全自發的市場調節機制。地方政府發展地方的市場、農民爭取自己的利益,在利益制約下實現博弈。在這種情況下,三種利益集團要達到制衡,中央政府要起到一定作用,要加強土地監管特別是重視對農地的監管以及對農民社保的關注。另外也要從全國的角度,考慮糧食供給和城市貧民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