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各市國土資源局:
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舉行,為組織好今年的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受省國土資源廳委托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考前沖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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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廣西土地估價師考試報名6月1日至7月7日
一、組織工作
請各市國土資源局協助省協會辦理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初審確認,并匯總上報省協會,初審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與省協會聯系。各市收到本通知后,請明確專人辦理報名事宜,并于5月15日前將報名聯系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函告省協會。
二、考試時間與科目
9月17日 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 8∶30- 9∶30
土地估價理論與方法 10∶30-12∶00
土地估價實務基礎 14∶30-17∶00
9月18日 土地估價案例與報告 9∶00-11∶30
土地估價相關知識 14∶30-17∶00
三、考試范圍及參考資料
報考人員自由選擇報考科目,各科考試成績在三個連續考試年度內有效。本次考試全部實行閉卷考試。各科考試范圍見《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1年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仍使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大綱(2010年)》??荚囄瘑T會不指定考試參考教材??荚噮⒖假Y料為國家現行土地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技術規程、技術標準和行業準則等。
四、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
1、取得大專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兩年;
2、取得本科學歷且從事相關工作滿一年;
3、取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
4、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要求,但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可的中級以上相關專業技術職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報名: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處罰,在服刑期間及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價師資格未滿五年的;
3、被取消考試資格未滿兩年的;
4、因在評估或相關業務中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撤職以上行政處分,自處罰、處分之日起至報名之日止未滿兩年的;
五、報名程序
今年的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仍采用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并到所在地省轄市國土資源局(以下簡稱市國土資源局)確認考生信息的辦法。
1.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統一采用“全國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以下簡稱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登錄國土資源部《土地估價機構和人員執業信息公示系統》(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網站(http://www.creva.org.cn)進入考試報名系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