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2頁
尊敬的蘇樹林省長閣下: 您剛到福建我們就給您添這么多的麻煩,心里很是愧疚。但是,關于安溪縣政府無視您的行為,我們又深惡痛疾。 在省政府相關部門收到我們寫給您的信件后……
尊敬的蘇樹林省長閣下: 您剛到福建我們就給您添這么多的麻煩,心里很是愧疚。但是,關于安溪縣政府無視您的行為,我們又深惡痛疾。 在省政府相關部門收到我們寫給您的信件后并于2011年4月14日告知我們
正文:
尊敬的蘇樹林省長閣下:
您剛到福建我們就給您添這么多的麻煩,心里很是愧疚。但是,關于安溪縣政府無視您的行為,我們又深惡痛疾。
在省政府相關部門收到我們寫給您的信件后并于2011年4月14日告知我們受理后,安溪縣政府繼續非法強制拆遷。為了加快“中國茶博匯”在集體土地上的非法小產權房的建設,2011年4月22日,安溪縣參內鄉黨委書記吳振法、鄉長黃建鋒等帶領鄉政府人員和縣行政執法隊把葉輝清、趙蓮英50多年并且有完整手續的老房子強行拆除!而這種行為距離2011年3月24日的“新拆遷條例暫時兼管集體土地”剛好將近一個月。安溪縣政府為什么要非法強拆呢?其一,市縣級政府沒有對葉輝清、趙蓮英的老房子給予補償;其二,被征收人正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訴訟;其三,即使能強制執行,也應該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作為您行政區域內管轄的子民,我們就想和您聊聊天,說說我們的經歷,也許您本人根本就看不到這封信,或許您太忙,沒有時間來過問,但是我們還是想和您說說,哪怕就算是一次無人傾聽的傾訴,我們還是想要說給您聽聽,我們是泉州市安溪縣參內鄉參山村普普通通的村民。參山村自征地以來,我們 2組村民原有的寧靜幸福生活就被打破,以鄉政府牽頭的征地過程,就像一場場噩夢時時困擾在大家的心頭。
一、安溪縣人民政府違法實施征地拆遷行為令人村民痛心
1、少批多占
依據閩政地[2006]542號,閩政地[2006]387號,閩政地[2006]788號,閩政地[2008]437號,閩政地[2009]278號五批復,參洋開發區參山村批準征地計62.6943公頃,大厝村批準征地計31.1449公頃,合計批準93.8392公頃(1407.6畝)。
參洋開發區實際征地2000多畝,其中參山村基本農田400畝左右,大厝村基本農田600畝左右。
2、蠻橫強搶民財
安溪縣政府非法把參內鄉參山村和大厝村的基本農田和其他耕地征收為村鎮建設用地后低價賣給隆恩公司開發房地產,售價每平方米3900多,而拆遷村民的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50元——650元,還打折。村民的宅基地每100平方米折價58100元,而安置地每100平方米77000元(二線地)——118000(一線地)。
3、未經司法程序,強制拆遷
在此期間,安溪縣參內鄉人民政府,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通訊、閉路電視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意圖迫使我們放棄自己的合法權益,與之簽訂不公平不合法的拆遷補償協議。
2011年1月23日參內鄉政府黨委書記吳振發、鄉長黃建鋒帶領參內鄉所有的人員及縣執法隊等100多人戴口罩頭盔等開來三臺挖掘機把我們的房前屋后的果樹、蔬菜、庭院、圍墻、廁所、豬圈等強行拆除,把趙蓮英老人推倒在地卻置之不理。
2011年3月17日參內鄉黨委書記吳振發帶領參內鄉的幾十個人員把葉劍平、葉福來、葉華明、參山第二村民小組有完整手續的兩間倉庫、葉貽云等十幾戶祖厝強行拆除。把葉劍平、葉福來的樓房四周填土幾米高,一旦下雨,兩棟樓房就會進水,把趙蓮英的樓房三面挖成危房,用這方法脅迫簽訂拆遷協議。(我們有充分的證據證明)
參內鄉黨委書記吳振發的行為還像是我們黨的干部嗎,還算是懂得法律規定的干部嗎?這不是在執行行政命令,這明顯就是侵犯公民私人合法的財產行為啊!作為生活在和諧社會里的普通老百姓,我們實在接受不了這種基層政府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