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奧法的基本要點可歸納如下:
1.巖體是隧道結構體系中的主要承載單元,在施工中必須充分保護巖體,盡量減少對它的擾動,避免過度破壞巖體的強度。為此,施工中斷面分塊不宜過多,開挖應當采用光面爆破、預裂爆破或機械掘進。
2. 為了充分發揮巖體的承載能力,應允許并控制巖體的變形。一方面允許變形,使圍巖中能形成承載環;另一方面又必須限制它,使巖體不致過度松弛而喪失或降低承載能力。在施工中應采用能與圍巖密帖、及時筑砌又能隨時加強的柔性支護結構,例如,錨噴支護等。這樣,就能通過調整支護結構的強度、剛度和它參加工作的時間(包括閉合時間)來控制巖體的變形。
3.為了改善支護結構的受力性能,施工中應盡快閉合,而成為封閉的筒形結構。另外,隧道斷面形狀應盡可能圓順,以避免拐角處的應力集中。
4.通過施工中對圍巖和支護的動態觀察、量測,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進行設計變更及日常的施工管理。
5.為了敷設防水層,或為了承受由于錨桿銹蝕,圍巖性質惡化、流變、膨脹所引起的后續荷載,可采用復合式襯砌。
6.二次襯砌原則上是在圍巖與初期支護變形基本穩定的條件下修筑的,圍巖和支護結構形成一個整體,因而提高了支護體系的安全度。
上述新奧法的基本要點可扼要的概括為:“少擾動、早錨噴,勤量測、快封閉”。復合柔性支護和基于現場施工監測及信息反饋分析的信息化施工是新奧法的核心和關鍵。新奧法施工中尤其要重視初期支護以發揮圍巖的自承能力,《公路隧道設計規范》(JTG D70-2004)(以下簡稱《設計規范》)中明確規定:“復合式襯砌中的二次襯砌,Ⅰ~Ⅲ級圍巖中為安全儲備,并按構造要求設計;Ⅳ、Ⅴ級圍巖中為承載結構,可采用地層結構法計算內力和變形。”。可見,Ⅰ~Ⅲ級圍巖中完全依靠初期支護控制圍巖變形,而在Ⅳ、Ⅴ級圍巖中更應重視初期支護,必要時采取輔助措施,充分保護和發揮不良地質圍巖的自承能力。
重視初期支護包括兩方面的內容:(1)初期支護要及時,即使Ⅰ、Ⅱ級圍巖也要注意,這兩級圍巖采用光面爆破后也會出現個別地方的巖石松動,如果不及時打上錨桿,也會因后面的爆破擾動,將已松動的巖石震下來。對Ⅳ、Ⅴ級圍巖由于本身的自穩能力差,變形時間效應比Ⅰ、Ⅱ、Ⅲ級圍巖要小得多,不把握初期支護時間,等到巖石松動時才去支護,就失去利用圍巖自身承載能力的機會。(2)初期支護要緊帖圍巖,用初期支護緊帖圍巖并形成整體才能調動圍巖自身承載能力共同控制圍巖變形,如果初期支護同圍巖帖合不緊,形成空隙,使支護與圍巖分離,提供了圍巖變形的空間條件并不斷向圍巖深處發展,造成松動破壞區擴,最后由初期支護單獨承擔荷載,易使支護失穩、圍巖坍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