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項目尤其是政府項目招標過程中較容易掛靠和串標,本文對掛靠和串標的產生,以及建設單位在項目招標針對掛靠和串標的采用招標方法進行討論。
二、相關概念
掛靠:是指單位或個人,在未取得相應資質的前提下,借用符合資質的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施工任務并向該資質施工企業交納相應“管理費”的行為。
串標:是指在工程招投標過程中,幾家投標單位通過事先商定,聯合對招標項目用一致性報價、壓價或抬價等手段串通報價,以達到排斥其它投標人,控制中標價格和中標結果,讓他們其中的投標者中標的目的。也叫“抬標”、“圍標”。
項目:需要組織來實施完成的工作。
施工項目投資人:指投資施工項目來獲取利益的個人或組織。
三、原因和對策:
1、施工單位掛靠現象的普遍存在產生主要的原因
1)內在的原因:
施工單位掛靠產生是和建筑業自身的行業特點有密切的關系,建筑業的核心是施工項目,而施工項目的特點也就決定了建筑業的特點。施工項目一個顯著特點是時限性,施工項目時限性指每個施工項目都有明確的開端和結束。當施工項目的完工時,該施工項目就結束了。雖然時限性并不意味著持續的時間短,許多施工項目會持續好幾年。但是,無論如何,一個施工項目持續的時間是確定的,施工項目是不具備連續性的。施工項目工作組,很少會在施工項目結束以后繼續存在,而成立這個工作組的唯一目的也就是完成這個施工項目,當施工項目完成以后,這個團體就會被解散,成員也會再被分配到其它的工作當中去。施工項目的時限性決定了施工項目的實際管理者和所需的資源有很大的流動性,為使施工資源達到高效利用(也可以理解為資本的逐利性),必然會產生流動,因而出現掛靠現象。
2)歷史和現實的原因:
施工單位掛靠產生和施工項目的投資主體的變化有直接的原因,實際上“掛靠者”(施工項目投資人)已經取代企業成為^ 3)由于現行法律法規、投資管理體制不完善造成的原因:
由于現在大部分工程都要求墊資,施工單位往往需要吸納公司外資金才能正常運作工程項目,而現行法律法規卻不承認施工項目投資人,也無一套管理工程項目的投資管理體制。
2、串標主要動機:
1)專以投標謀利的人:主要是一些有所謂信息和關系的人。
2)專以投標謀利的機構:外地施工企業總公司為使收益穩定化,就將在總公司以外的地方設立分公司,分公司每年要向總公司繳納一定數額的管理費,多余的收益歸承包人。在這種模式下這些分公司承包人往往會采用先報名來獲得入圍資格然后再將入圍資格賣掉的方法來獲得生存和牟利。
3)施工項目投資人之間互相陪標。
4)施工項目投資人認為項目無利潤或中標后施工風險大出讓入圍資格。
5)施工項目投資人因為投標成本高,以賣標來彌補投標費用。
3、建設單位針對掛靠和串標的招標方法:
1)提高信息透明度:建設單位通過定期發布擬建項目及入圍標準,來減少因信息不對稱造成一些有所謂信息和關系的人以此牟利。
2)承認施工項目投資人現實存在的事實,通過對己建工程的調查,加強對施工項目投資人了解,以便選擇有實力施工項目投資人的入圍。
3)檢驗施工項目投資人融資能力:通過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來檢驗施工項目投資人融資能力,這樣也同時提高了準入門檻可以有效減少外^ 4)加強對建筑企業誠信投標約束:通過法律手段來打擊串標行為。
5)減少投標人的投標費用:通過由中標單位出些補償費來減輕投標人的投標費用。
6)完善標書:減少標書中不合理條款,采用以合理低標中標評標辦法,降低中標單位的項目風險。
四、結后語
現在為防止串標我們正在走向另一個極端——讓大量施工企業入圍,由于無法對將來實際施工項目投資者和掛靠的公司做出優劣判定,招投標對建設單位變成了一項冒險和賭博。運氣好,中標的施工項目投資者和掛靠的公司有較好的實力,工程進展順利;反之運氣不好,工程就會層層轉包麻煩不斷,甚至影響到工程的質量、安全和工期。當前的當務之急是相關部門應根據現實情況,尋找到一條能夠行之有效管理施工項目投資人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