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5.變更注冊
■規定
☆變更執業單位(換工作了)
☆變更后仍延續原有注冊有效期
■申請提交的資料
☆變更注冊申請表
☆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與新單位的勞動合同
☆工作調動證明
6.不予注冊情形
■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受聘于兩家或兩家以上單位
■繼續教育不合格
■正受刑事處罰
■因執業活動受刑事處罰后,不滿5年
■其它原因受刑事處罰后,不滿3年
■被吊銷注冊證書后不滿2年
■注冊前3年內擔任項目經理,發生過重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
■受聘單位不符合條件的
■年齡超過65周歲
■其它
7.執業范圍
■執業區域范圍
☆一級建造師可在全國范圍內執業
☆二級建造師通過認定或通過全國統考的,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執業
■執業范圍
☆擔任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
☆從事其它施工的管理活動
☆法律規定的其它業務
■建造師權限
☆一級建造師,可擔任特級、一級建筑資質的企業的施工項目經理
☆二級建造師,可擔任二級、二級以下的建筑資質的企業的施工項目經理
8.在項目竣工驗收前可以辦理注冊變更的條件(原則上不得更換)
■發包方與注冊建造師受聘企業已解除承包合同
■發包方同意更換項目負責人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必須更換項目負責人的
責任編輯:無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