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4-29 共1頁
甲公司和乙公司聯合投標競爭丙房地產開發公司新建住宅小區的施工工程項目,雙方在共同投標協議中約定各提供100萬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中標后雙方共同完成施工,平均分配工程款,平均承擔產生的虧損和債務。但是在中標后,由于甲公司的主要施工力量正在國外進行工程施工,無法完成標書所載工作,甲公司退出聯合體拒絕與丙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因此給丙公司造成300萬元的損失。在本案中丙公司享有( )。
A.不退還甲公司10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但應退還乙公司10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B.不退還甲公司和乙公司共計200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C.向甲公司或乙公司要求賠償100萬元
D.向甲公司要求賠償100萬元,不得向乙公司要求賠償
E.向甲公司和乙公司各自索賠50萬元
【正確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聯合體投標的連帶責任。由于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甲乙以聯合體的形式投標,所以丙不退還甲乙投標保證金。由于甲乙聯合投標,甲乙就合同承擔連帶責任,丙可以要求其中一方承擔損失,也可以要求雙方共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