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理论电影在线_日韩视频一区二区_一本色道精品久久一区二区三区_香蕉综合视频

2014年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命題考點一

發布時間:2014-06-14 共1頁

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

命題考點一 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

  【教材解讀】

  一、法的形式

我國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體可分為以下7類:

1、憲法;

2、法律;

3、行政法規;

4、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5、部門規章;

6、地方規章;

7、國際條約。

    二、法的效力層級

 

項目

 內容

憲法至上

憲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上位法優于下位法

在我國法律體系中,法律的效力是僅次于憲法而高于其他法的形式。

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

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于本級及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省、自冶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區域內的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特別法優于一般法

《立法法》規定,同一機關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冶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新法優于舊法

新法、舊法對同一事項有不同規定時,新法的效力優于舊法

需要由有關機關裁決適用的特殊情況

法律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裁決。

行政法規之間對同一事項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由國務院裁決。

地方性法規、規章之間不一致時,由有關機關依照下列規定的權限作出裁決。

備案和審查

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冶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應當在公布后的30日內,依照《立法法》的規定報有關機關備案

 

  【命題考點】

1.   憲法;

2.  行政法規;

3.   部門規章;

4. 法的效力。

百分百考試網 考試寶典

立即免費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