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21 共1頁
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項目現場管理實務部分重點內容
1、施工總平面圖的設計步驟:設置大門,引入場外道路→布置大型機械→布置倉庫→布置加工廠→布置臨時廠區內道路→布置臨時房屋→布置臨時水電管網→繪制圖例
2、施工現場一般至少設置兩個大門;路面要硬化,盡量避免臨時道路與鐵軌交叉,若需交叉,應直角交叉或交叉角度不超過300;臨時總變電站設置在進入工地處,避免高壓線穿過工地;臨時水池水塔應設置在地勢較高處或用水中心,且應沿道路布置,供電線路應避免與其他管道設在同一側。
3、單位工程施工平面圖的設計步驟:確定大型機械位置→確定臨時倉庫、堆場等的位置→布置運輸道路→布置臨時房屋→布置水電管網→計算經濟技術指標
⑴塔式起重機布置要考慮房屋形狀和周圍環境,起重高度、幅度和起重量滿足要求且能到達建筑物的任何地點,其軌道距建筑物不少于3.5米
⑵主干道應有排水設施,路面要硬化,主干道寬度不小于3.5米,雙車道不小于5.5~6米
⑶建筑裝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平面圖設計要點:木工加工場、鐵活加工棚宜設置在建筑物四周較遠位置,并有相應的堆場,純裝飾裝修工程最好利用已建好的工程室內作為堆場或倉庫
4、施工平面圖管理的總體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潔衛生、不擾民、不損害公眾利益,在現場入口處的醒目位置設置“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紀律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牌、安全無重大事故牌、防火須知牌、施工平面布置圖)
5、施工現場防火:
5.1消防器材的配備:
⑴臨時搭設的建筑物區域,每100㎡配備二個10L的滅火器;
⑵大型臨時設施超過1200㎡的,應有專門的消防桶、黃沙池,且周圍不得堆放物品;
⑶臨時木工間、油漆間等,每25㎡配備一只滅火器
⑷24m高度以上的高層建筑物,應設置高壓水泵
5.2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現場消防
①施工階段的消防管理
⑴電焊工、氣焊工從事的作業,應有操作證和用火證,用火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采取隔離措施,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完后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用火證當日有效,用火地點變換,應重新辦理用火證
⑵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物內設置宿舍
②易燃倉庫的防火要求:倉庫或堆料場嚴禁使用碘鎢燈,以防電器設備起火
③電焊、氣割場所的防火要求:
⑴焊、割地點距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米,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米
⑵乙炔與氧氣瓶之間存放時不得少于2米,使用時不得少于5米
⑶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都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⑷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④油漆料庫與調料間的防火要求:應有良好的通風,并使用防爆電器設備,禁止一切火源,調料間不得兼作更衣間和休息室
⑤木工操作間的防火要求;
⑴應采用阻燃材料搭建
⑵嚴禁吸煙和用明火作業
⑥防火設施的設備要求
⑴應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其進水口處不得少于兩處
⑵室外消防栓應沿消防車或場內交通道路邊緣設置,其間距不得大于50米
6、施工臨時用電:
①強制性條文: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三級配電系統(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②特殊場所應使用的安全特低電壓照明器:
⑴比較潮濕或距地面低于2.5米的場所,電源電壓不得大于36V
⑵潮濕和易觸帶電場所,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
⑶特別潮濕場所或狹窄場所,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⑷照明變壓器必須采用雙繞型安全隔離變壓器,不得采用自耦變壓器
7、施工臨時用水:
①臨時用水量包括:施工用水量、施工機械用水量、生活區用水量、生活用水量和消防用水量
②配水設施:
⑴管線穿路處均應套以鐵管,并埋入地下0.6米處,以防重壓
⑵排水溝沿道路布置,縱坡不小于0.2%,過路處應設涵管
⑶消防栓間距不得大于120米,距建筑物不得小于5米,不大于25米,距路邊不得大于2米
⑷臨時用水管管徑計算:d=√4Q/(πu1000)
8、施工現場防止發生噪聲擾民的處理措施
①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防止擾民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貫徹實施
②在可能夜間擾民作業施工前,提前到相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③對夜間施工,提前向鄰近居民進行公示
④事故發生后應派專人到鄰近居委會進行溝通、協調,并給以必要的賠償
9、施工現場發生揚塵的處理措施
①施工前公布施工時間,并向鄰近居民做好解釋工作;
②按要求報批,所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施工車輛行車路線專用通行證,報環境管理部門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書;
③及時和當地相關主管部門聯系溝通,取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
④提高施工人員的環保意識,采取行之有效防止揚塵措施;減少揚塵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