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3頁
(4)程序型考點
這種類型的考點在書中很少,最值得關注的部分就是關于招標投標程序的規定。
例1.下列關于招標程序的表述,正確的是(B)
(A)編制標底、成立招標組織、發售招標文件、踏勘現場
(B)成立招標組織、編制標底、發售招標文件、踏勘現場
(C)踏勘現場、發售招標文件、編制標底、成立招標組織
(D)發售招標文件、踏勘現場、成立招標組織、編制標底
這種形式的試題大家是需要注意的,這是很容易出現的形式。這就要求考生要能記住整個招標的程序哪個在先,哪個在后。記住這個次序,就不能單純地去記憶了,考生必須能夠理解整個招標的含義以及每一步驟地工作,這樣就會很容易理解,誰當然在先,誰當然在后了。
例2.關于開標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D)
(A)開標的時間應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3天內公開進行
(B)開標時,由招標人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
(C)投標文件應當由投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
(D)開標由招標人主持
這是另一種關于程序的試題,這個例子與前面的例子考察的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前面側重考察的是誰先誰后,而這個則側重考察招標程序中的相關規定。
(5)混淆型考點
例1.下面的行為中當事人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是(D)
(A)承包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程
(B)業主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
(C)承包商在投標時借用了其他企業的資質,在資格預審時沒有通過審查
(D)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業主改變了中標人
這是本書中一個重要的知識點,那就是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這兩個概念是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所以,考生必須要非常精確地掌握兩者的區別才能作出正確的選擇。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別在于:
1)締約過失責任發生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而違約責任發生在合同訂立以后。違約責任中的"約"指的就是合同中的約定,所以,如果沒有生效的合同約定,就談不上違約了。
2)締約過失責任強調當事人一方要有過錯,而違約責任不管當事人是否有過錯,只要事實上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做或沒做好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強調另一方當事人要有實際損失,而違約責任則并不強調守約方是否實際有損失。
例如,某甲欺騙某乙說:"我有工程需要向外分包,你是否希望自己來承包這個分包工程?"
某乙說:"當然愿意"。
某甲說:"那好,你回去購買機械、材料然后回來與我簽訂合同"
當某乙購買了機械設備、材料后來找某甲簽訂合同,某甲告訴某乙自己根本沒有工程要分包。
由于某甲與某乙還沒有簽訂合同,某乙不能要求某甲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他可以要求某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例2.某甲向某乙發出了承諾的通知,但是由于客觀的原因導致該承諾的通知到達某乙時已經超過了某乙要求承諾返回的期限,對于此,下面說法正確的是(C)
(A)該承諾屬于承諾超期,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無效,則該承諾視為有效
(B)該承諾屬于承諾超期,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有效,則該承諾視為無效
(C)該承諾屬于承諾延誤,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無效,則該承諾視為有效
(D)該承諾屬于承諾延誤,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有效,則該承諾視為無效
這是另一個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我們在前面也以此為例進行了分析。考生可以參見前面的內容。
在《法規》這本書中,這樣易于混淆的知識點并不多,但是卻很容易出現在試題之中,希望考生對此要給予高度關注。
(6)條件型考點
例1.下面的條件中不屬于申請施工許可證必須具備的條件的是(BE)
(A)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
(B)需要拆遷的,拆遷工作已經全部完成
(C)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
(D)按規定已經委托了監理
(E)建設資金已經百分之百到位
這就是對申請施工許可證必須具備的條件進行考查,看一看考生是否掌握了這個知識點。由于申請施工許可證的條件很多,所以,不可能將那八個條件都羅列出來,肯定是選取其中的幾個來考查。而且一般來講應該是采用排除式出題比較合理,否則會有遺漏條件的嫌疑。考生必須要真正理解為什么辦理施工許可證要要求有這些條件才能容易記住這些條件,而不可機械性記憶這幾個條件。
書中符合這種類型的知識點也很少,考生可以對這有限的幾個知識點給予特別的關注。
例2.下面的說法正確的是(C)
(A)合同中的質量要求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
(B)給付貨幣的,應當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C)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
(D)給付貨物的,應當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這是一個前提條件型知識點,主要考察的就是大的前提條件,即"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雙方當事人又達不成協議的"這個前提條件。只有具備了這個前提條件,才可以按照后面的規則來履行。對于這一點也不難理解,如果合同中已經約定了某個事項,那么只需要按照那個約定履行就是了,就沒有必要再按照別的來做了。